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19年1月21日至3月29日分别进驻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供销社、县电视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科工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单位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供销社、县电视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科工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以及团县委、县司法局所管辖的乡镇团委、司法所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3月29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情况;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纠正“四风”情况;五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六是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七是遵守“六大纪律”情况;八是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情况;九是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其中:
(一)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重点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中牵头、协助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5.选人用人情况;
6.深化作风建设情况;
7.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8.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
9.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10.其他有关情况。
(二)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以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巡察重点是落实“一岗双责”以及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包括:
1.是否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3.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5.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
7.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搞形式主义、作风散漫,对县委部署的中心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能力不强的问题;
8.是否存在违反生活纪律,搞享乐主义,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道德败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
9.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
10.其他问题。
四、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电视台、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898-83661065
组 长:刘明炽(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
联系电话:13976226664
副组长:黎兴信(县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
联系电话:13976295733
成 员:田 勇(县劳动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
赵泽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员)
黄思梅(县林业局科员)
陆彬斌(县旅游稽查大队科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1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环保局办公驻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处。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团县委、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0898-83663320
组 长:周 杰(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
联系电话:13518864271
副组长:苏程程(县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
联系电话:18089711092
成 员:李 俊(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何廉苑(县畜牧局科员)
陈恩柏(县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
喻赛兰(县城管局技术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2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团县委办公驻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处。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司法局、县供销社
联系电话:0898-83661683
组 长:杨进能(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
联系电话:13976226928
副组长:陈 斌(县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
联系电话:18289211686
成 员:陈 通(县工商局科员)
梁遗运(县委组织部科员)
李燕佳(县政府办科员)
韦承戴(县交通局科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3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供销社办公驻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处。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科工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32923005
组 长:符开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电话:15203008886
副组长:赵剑华(县质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322077712
成 员:陈云珊(县工商局科员)
陈华壮(县农业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黄光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员)
魏翠荣(县公路局办事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10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科工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驻地。
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房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32923007
组 长:易振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电话:13976220289
副组长:孙 磊(县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
联系电话:13637543764
成 员:聂 苹(县妇联副主席)
张 渝(县委组织部党巡办工作人员)
陈大哲(县质监局科员)
林 华 (县疾控中心寄防科科长)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9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房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驻地。
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如您发现巡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纪律的情况,请向县纪委信访室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8486。
中共保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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