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建议
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大力发展种养殖产业,其中黑山羊,黄牛养殖在各乡镇都得到了大力的扶持。以响水镇为例,2016年至今,响水镇共发放扶贫黑山羊2060头,黄牛480头,共投入资金1032万元。但因为缺乏技术、资金和劳动力农户散养的效果不甚理想,农户散养黑山羊困病死亡率较高,同时大面积的养殖黄牛、黑山羊而引发的邻里纠纷增多。因此,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集约化经营成为了一个很好的方向。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合作社运作模式良莠不齐;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监督管理缺位;大多数成员难以享受到合作社相关优惠政策;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议:县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
规范运营管理,增强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能力。应由政府主导制定扶持、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合作社建立章程,制定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等各项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对列入脱贫攻坚目录的合作社,重点指导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对贫困户成员的扶持能力。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派出专职财务人员进驻合作社,对合作社扶贫资金进行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大力推进扶贫资金入股模式。对丧失劳动能力、外出务工或无地种植 、无条件养殖的贫困户,引导和支持他们以安排的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进行折股量化作为出资入股合作社,合作社自负盈亏并保证一定期限内给贫困户分红收益,助推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同时确保各级财政投入合作社的补贴资金成员共享,避免出现法人代表或少数股东独享的现象。
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入股模式。将财政投入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或村集体财产委托给合作社统一经营,并派出专职财务人员监管资金运行,实现合作社承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实现脱贫摘帽。
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入股模式。鼓励丧失劳动能力和自身耕作效率低的贫困户将土地托管、流转或是以入股的形式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社流转贫困户土地资源发展适度规模产业基地,进行集约经营,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参与发展和优先务工从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以实际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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