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 蓝 燕 |
内 容 | 我县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 2018年海南省教育厅有份“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75号)等文件精神”。文件里有个方案是“1.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文件下发至今我县还没有贯彻实施这一个方案。例如大多数老师是一级教师,只拿十级岗位的工资,快退休了还拿不到八级工资,想要八级工资需要竞聘,学校的岗位有限,很多老师快退休了还不能聘到相应岗位。 所以为了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建议我县有关部门落实“海南省教育厅 琼教师〔2018〕109号文件”精神,发放符合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教师工资。 |
承办单位 | 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结果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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