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 范海林 刘兰青 |
内 容 | 随着保亭县城基础设施日益改善,县城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导致房价也不断创新高。保亭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考虑到本地居民的住房问题,分别建设了桃园小区、蓉小区、凤凰小区、保城小区、杏林小区等经济适用房小区,解决了群众买房难的问题,但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够规范,造成物管和业主纠纷口趋增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如何规范物业管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是促进我县物业管理良性发展,打造保亭全域性旅游县城的良好形象的课题。结合自身经历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谈几点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收费问题 1.小区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不透明,出现重复收费现象,比如123平方米的住宅,按1平方米1元收费,人民币123元,再加上以下公摊费:绿化用水分摊费3元月:垃圾费5元/月;电梯用电分摊费15元/月:公共部位照明用电分摊费3元月,业主每月费用149元。现又增加了100元公摊费,内容有: (1)线路损耗及变压器铁铜分摊费; (2)配电房空调调温除湿用电分摊费 (3)二次供水用电分摊费; (4)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污水泵、岗亭用电分摊费。 2.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比去供水供电等公用部门交费要高: 水:2.5元/吨电:7.6元/度 从以上收费情况来看,有些应是物业承担的,有些是重复收费,若不能及时规范理清双方应承担的费用,就会无形中增加了小区业主的生活费用和负担,也疏远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 (二)电梯问题 桃园小区的电梯从开始使用,就一直存在会儿门关不拢,会儿出现向下堕落,一会儿直冲上13楼等诸多问题,物业公司出于经济成本考虑,总是在修补上做文章,不解决根本问题 (三)公共财产监管不到位 1.小区的椅子和运动器材被破坏; 2.小区的路灯被破坏; 3.小区的花草永远长不好 4.小区的摄像头多数形同虚设。 二、几点建议 1.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物业管理及广大主依法管理小区的责任和意识,增强物业公司、业主依法行使自身职权的能力。 2.加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作用,方面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物业公司从业资质审核、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环节上的监管:同时还应当从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召集和成立及其合法性方面予以指导,并依法规范协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3.建议供水供电等公用部门对业主服务直接到户,剔除物业公司这道中间环节,让保亭人民享受到直通服务:同时利用太阳能的存贮没备解决小区经常停水的问题。 4.加强小区安全及治安防范管理,对于电梯、电路、停车等安全问题,管理部门要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安个隐患,让保亭居民在安全安逸安定的生活环境中共享太平盛世的和谐成果。 |
承办单位 | 县房管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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