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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3 20:0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

城乡管理有别 乱投放将受罚


  ■ 本报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

  塑料袋、包装纸、废电池、剩菜残渣,你知道这些垃圾怎么分类投放垃圾桶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还需要我们怎么做?分类投放不对,会被罚款吗?

  12月2日,省新闻办在海口召开《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联合对《条例》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热点问题,指出《条例》的制定实施,将为我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全省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垃圾分类有依据

  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介绍,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基础,此次《条例》制定,我省参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联合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借鉴已立法省市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并在《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四种类别的定义和主要品种,便于老百姓统一认识和执行。

  按照《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届时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类生活垃圾的具体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提供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便捷查询服务,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与其他省市不同,我省《条例》还提出要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不能照搬城市做法。农村生活垃圾无法按照四类标准分类投放的,可结合垃圾成分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投放。

建立高效运行机制

  对于老百姓而言,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在家里分类好的垃圾,分类丢弃后却被投放到同一辆垃圾收运车里。垃圾分类落实到位,必须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无缝衔接。

  许虹介绍,我省生活垃圾处置按照“四分法”实施分类后,可回收物运至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将交由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采用生化技术等方式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会直接运输到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说,我省将加快垃圾投放点、收集点等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足配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环卫部门将按照垃圾分类“四分类”法配置不同运输车辆,明确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路线,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出现。

  对于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省商务厅交流发展处处长李学锋介绍,我省正在编制《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对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进行总体布局,推进回收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生活垃圾分类将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相关部门还要把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环卫垃圾收运网络资源共享,协同高效发展。

发动全员参与

  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全民运动,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从“愿意分”到“学会分”再到“真正分”。

  《条例》特别设置了“社会参与”专章,分别对校园教育、媒体舆论、志愿服务等宣传、组织和动员职责等内容做了规定,目的在于积极争取社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努力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提高全社会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的环保意识。

  《条例》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全程管理信息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综合考核制度、将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惩戒等方式,促使民众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条例》还明确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对不按规定缴费、擅自关闭或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混装混运生活垃圾、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等其他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社会参与

  在鼓励社会参与方面,《条例》中规定可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

  此外,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督促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

  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利用。

如何监管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社会信用管理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各市县实施时间:

  三亚市、儋州市、三沙市等地级市的生活垃圾管理,2020年10月起实施;

  其他市、县、自治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时间,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文件链接: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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