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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5 20:0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2020年4月25日)


  陈  曦:记者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最近我省通过了《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蔡甫明先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林亚芒女士、省交通运输厅二级调研员甘培兆先生、省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和平先生来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请蔡甫明先生作介绍。

  蔡甫明: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2020年4月2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法治化,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优化旅游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迫切需要,是我省50多万残疾人、100多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迫切需要,更是彰显我省社会人文关怀、提升我省社会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将进一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既是回应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关切,更是构建无障碍旅游环境、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有力举措。《条例》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各类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覆盖面。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城镇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居住建筑提出无障碍建设要求,《条例》在此基础上,将乡村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也纳入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范围,为促进我省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保障。为保证新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条例》在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三同步”的基础上,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必须“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为保证从源头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条例》规定了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或许可,不符合无障碍设计的文件不得通过设计图审查,无障碍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二、突出海南特色,力争打造与自贸港相匹配的无障碍环境。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旅游硬件建设,提升自贸港建设水平,《条例》规定了我省公交公司等应当配置一定比例方便乘坐轮椅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车辆,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免费提供给肢体残疾人使用,4星级以上旅馆应当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客房,旅游景区的出入口、游客中心等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提供轮椅等无障碍设备等。通过上述措施,必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旅游环境硬件建设水平,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我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

  三、拓展服务领域,体现了我省社会建设的温度。《条例》本着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全方位考虑了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无障碍需求。一是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安排资金用于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无障碍改造。二是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居家无障碍改造补助的范围为贫困家庭,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将补助范围扩大至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家庭。三是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住房,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的无障碍环境需求。四是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推进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上述措施,从就业、居家、出行等各个方面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全方位融入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进一步拓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覆盖面,彰显了人文海南的情怀。

  四、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了无障碍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法可依。无障碍环境三分建、七分管。《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细化了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规定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等。《条例》赋予了相关单位和社会成员监督权力,规定了残联等相关单位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条例》还进一步加大了惩戒力度,明确了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特别是规定了将违反《条例》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信用管理,进行联合惩戒,加大了违法成本,保证了《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形成法治化、人性化的无障碍环境,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陈  曦:感谢蔡甫明先生的介绍,下面我们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对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有什么重大意义?

  蔡甫明:一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4.13讲话中指出:“海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是回应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要,为他们融入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建设海南自港贸的题中之义。

  二是加强无障环境建设是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海南的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是优化海南旅游环境,提升海南旅游环境软硬件建设,吸引世界各地以无障碍旅游为重点的各类游客到海南来旅游、消费的重要举措。

  南海网记者:近期,国家相关部委将对“十三五”全国无障碍环境创建市县进行检查验收。请问,目前我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林亚芒: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2019年2月,我厅会同省残联等有关部门,组织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陵水、澄迈等8个市县,成功申报为“十三五”全国无障碍环境创建市县。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主要包括对盲道、缘石坡道、广场绿地、公共厕所、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小区、特殊机构等的建设与改造。截至2019年12月底,8个市县已配建盲道1580km、缘石坡道13790个、广场绿地32个、公共厕所710座、公共建筑409座、公共交通设施155座、居住小区661个、特殊机构24个,完成工作量占创建任务量的94%。今年下半年,国家相关部委将组织对8市县进行检查验收。按照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我们对8市县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充满信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残联等相关部门依据《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要求,加强指导,进一步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

  此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我厅已将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类项目一并推进实施。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记者:交通运输部门如何抓好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提供优良的出行服务。

  甘培兆:交通运输行业作为先导性、服务性行业,始终坚持交通为民的理念,把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交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作为不懈追求和不竭动力。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确保残疾人、老年人在我省有一个安全便利的交通出行环境,分享改革开放、社会进步和交通发展的红利,不断增强获得感。《海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我们据此不断加强城市客运、道路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和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省现有的美兰、凤凰、博鳌机场,火车站,客滚船轮渡码头,以及全省各市县21个一、二级汽车客运站,都注意优先考虑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和布局,设置残疾人乘车专用通道、残疾人专用厕位和专用座位等无障碍设施,并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方便。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均设有残障人士专用的卫生间;大部分城市公交车均安装信息显示屏、语音提示系统和爱心座椅,为乘客提供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全省交通服务网络无障碍化格局基本建成。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无障碍出行服务机制,根据需求优化无障碍车辆运力投放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无障碍出行需求。

  二是加大对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维护无障碍交通环境建设,让每一位出行的老年人、残疾人真正感受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交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我省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海南日报记者:简要介绍一下“十三五”以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方面都做了什么工作?

  熊和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改善残疾人家居环境,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兜底补短、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项目,“十三五以来”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会按照突出重点、规范工作、分类指导、加强监督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截止到2019年底,共投入资金1.3亿多元,为15291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会抽查的调查显示,残疾人对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今年,我会将继续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力度,到今年底,全面完成我省5258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助推决战决胜残疾人脱贫攻坚奔小康任务的圆满收官。

  陈  曦: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相关文件: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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