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城1处违建被依法拆除
9月11日上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城镇政府等联合行动,依法对县城育才路保城卫生院宿舍旁1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总建筑面积43.13平方米。
据了解,黄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县城育才路保城卫生院宿舍旁兴建1间铁皮棚及厕所,总占地面积43.13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拆除,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记者:陈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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