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0-00276 分 类:政府办文件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6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务院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情况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70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举一反三,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针对国务院大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二、主要目标
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梳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市县存在工作不细不实现象的问题。
1.底数不清。
整改措施:配合做好“厕所革命”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核实弄清改厕底数和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动态实时更新数据信息,确保改厕信息的准确性。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2.部分市县抓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强化“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及各级分管领导的考核指标,增加权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每月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上报省委农办和省农业农村厅。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组织基层干部轮训。县级要对乡镇、村支部书记抓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分层分批加强对乡镇、村干部专题培训,确保各级干部轮训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二)农村改厕在推进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在推动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中存在压任务、赶工期现象。
整改措施:科学调整改厕时限。全面排查农村户厕改造情况,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完成剩余农村户厕改造任务10座。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2.改厕质量管控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
(1)强化培训力度,拓宽培训层面。将培训对象从乡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扩大到改厕施工队、农村工匠、农户等。增加培训轮次,每个乡镇至少举办一期改厕施工技术培训。利用电视夜校平台组织负责推进改厕的村镇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农村工匠、改厕农户集中观看学习《注塑化粪池安装施工技术要点》视频教材,通过微信工作群转载等方式推介视频。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和村庄,开展现场实操培训。未经培训和不熟悉技术要点的人员不得参与改厕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2)严把验收质量关。进一步完善验收标准和具体要求,对已验收农村户厕全面排查,不符合标准的要全面整改后再验收。加强环节、过程的验收,做到全过程验收、逐户验收,建立验收档案,验收人员要签字留底。对验收不合格的要组织整改,整改未通过的不得发放补助资金。强化验收责任,对验收把关不严的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3)开展改厕质量大巡查。县“厕所革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改厕质量大巡查,对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的厕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巡查要打分、排名、通报,并将结果报县委农办,县委农办将结果上报省委农办。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厕所革命”成员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3.部分市县对农村改厕对象识别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
(1)开展“三查三看”活动。查应改农厕数量,看户数是否精准,有无遗漏或重复统计;查厕所使用情况,看设施维护是否到位,有无闲置与定期清掏;查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看发放是否及时到位,有无截留或重复发放。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解决。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
(2)确保改厕对象应纳尽纳。对2年以上无人居住及3年内有拆迁计划的农户,可暂不列入改厕计划;对一户多宅的农户,原则上只补助改造长期居住的一套房屋。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户,统一纳入2020年的新建改造计划;对需要防渗漏改造的农户,纳入5年防渗漏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4.部分市县改厕补助标准过高,存在政府大包大揽现象。
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通过标语、横幅等适合农村的方式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动力。二是建立乡村党员、干部宣传发动责任制,发挥基层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对重点难点农户采取干部包户引导的办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关注问题。三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要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想在前、干在前,以实际行动引导群众,切实发挥群众在改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不搞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改厕全过程,防止出现农民群众成为“局外人”现象。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按农村户厕改造补贴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时限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投诉热线(投诉热线:0898-83662608),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贴资金快速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出现转包分包层层“扒皮”的现象。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制定、实施农村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方案,逐步建立以农户自我清掏、专业机构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就地利用为主要模式的利用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探索符合当地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建立10个示范村(示范村初步拟定保城镇石峒村委会、加茂镇共村村委会、什玲镇毛天村委会、响水镇什邱村委会、响水镇什龙村委会、新政镇新建村委会、三道镇三弓村委会、六弓乡奋发村委会、毛感乡南春村委会、南林乡东方村委会等10个行政村),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5.个别地方存在不作为或慢作为现象。
整改措施:开展改厕补贴资金专项清查行动。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已完成改造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要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做到应验尽验,应补尽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厕所革命”成员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滞后的问题。
1.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度估计不足。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2020年1月10日省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会精神,根据省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及时组织开展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评估,调整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目标,并相应制定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因地制宜推广生活污水分类处理模式。调整优化污水治理思路,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庄要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采取集中式处理模式,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生活污水采取就地分散方式处理。4月底前制定今年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部分市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前期规划和后期管护亟待强化。
整改措施:
(1)编制修订农村污水治理规划。针对前期工作不细致,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选址不合理、设计污水处理量偏高、设备闲置“晒太阳”等问题,对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项目全面调查,修订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规划。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2020年4月,完成全县不正常运行设施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能够通过清理、疏通、检修恢复运行的,加快修复或完善配套设施;对于长期闲置不能修复的,根据实际重新规划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所有不正常运行设施整治修复任务。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今年完成不低于5个行政村/居15个自然村/连队(初步拟定响水镇茶场居的一队、二队、五队、九队、十队、十一队、十二队、十三队、十四队、十六队、十八队、林果队、基建队;什玲镇椰村村委会的什门开村、椰村一村、椰村二村,抄寨村委会的石带村;三道镇甘什村委会的什密村,三道居的十五队等19个自然村/连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以“一村一策”为原则,按照城郊型、水源及生态敏感型、人口集中型、就地消纳型四种类型进行分类,对拟建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评估,根据村庄实际常住人口情况,进一步核实确定污水设计处理量、治理模式,统筹考虑排水系统、道路和供水管道建设,做到治理模式科学合理。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制定设施运管维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对全县集中式处理设施的可查可管,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是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各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主要内容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硬仗,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
(二)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宣传联动机制,健全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整改。各部门要对照整改内容,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要从“要我”整改转变为“我要”整改,形成自觉,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一项一项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问题抓整改。
各牵头单位每月2日前要及时收集上月整改情况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于每月4日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