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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保亭县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索  引  号:fzggwyh/2023-0003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发布机构:


关于保亭县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2023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3283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委将于2023630日前完成保亭县行政区域内202211日至202212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和申请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保亭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联合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组织由联合验收小组负责,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时间及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630日,流程如下:

1.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于202365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保亭发改委邮箱btfgj666@163.com

2.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于2023612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3.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于2023616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保亭发改委邮箱btfgj666@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方式:县发改委周婉怡(电话:18889130827)、省级平台王金(电话:13519800424)。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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