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亭县2020年乡村医生招聘的公告
索 引 号:-wsjkwyh/2020-00139 分 类:公示公告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保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保亭县2020年乡村医生招聘的公告
为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管理与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解决我县乡村医生不足的问题,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海南省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1〕1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村卫生室名称 | 招聘名额(人) | 备注 |
1 | 什玲镇椰村村卫生室 | 1 | |
2 | 什玲镇界村村卫生室 | 1 | |
3 | 加茂镇加答村卫生室 | 1 | |
4 | 加茂镇共村村卫生室 | 1 | |
5 | 毛感乡南好村卫生室 | 1 | |
6 | 六弓乡石艾村卫生室 | 1 | |
7 | 毛感乡毛感村卫生室 | 1 | |
合计 | 7 |
三、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按我县乡村医生福利待遇标准执行,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实施步骤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1.考试主要内容:基本医疗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等理论知识。
2.划定考试范围:医疗卫生常用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医疗卫生政策,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政策、新医改政策以及基本医疗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等。
3.确定出题标准和题型:按医学专业中专毕业考试标准出题。总分值100分,单项选择题50道占50分,填空题10道占30分,简答题3道占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2日。受理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卫健委三楼基层卫生室,联系人:王其豪,联系电话:83667736。
2.报考条件
⑴具有保亭县户籍或常住的人员。
⑵截至2020年9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社区医生、妇幼卫生、农村医学等)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原省卫生厅颁发同等学历证书。
⑷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⑶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临床医学、中医学、社区医生、妇幼卫生、农村医学等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证或者具有同等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相片4张;
⑷保亭县2020年乡村医生招聘考试报名表两份,报名表可到县卫健委基层组领取。
注: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考试
对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编排考号,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3日
考试地点:县卫健委4楼大会议室
(四)政审
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广泛发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室报名。
(二)参加考试命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有关情况;参加监考和改卷的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报考人员要正确对待考试,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者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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