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邮箱 移动应用 微信 APP下载 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修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2 10:47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建议人

黎 明

内 容

  我县政府机关单位差旅费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差旅管理办法》(保府[2017]18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条款执行。该办法已执行三年,确是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有指导性作用,也促进了我县差旅费用管理走上规范轨道。但是,该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保亭到陵水动车站交通费问题。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海口开会办事,许多出差工作人员自驾私家车到陵水,然后乘动车去海口;从海口返回陵水后,自驾私家车回保亭,既节省时间又提高工作效率。但出差报账时,保亭到陵水来回没有票据报销。

  问题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纳入公车改革的事业单位以及参加公车改革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县内乡镇检查工作时,不能享受第二十条规定。《办法》共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已享受三十七条,偏偏不能享受最关键的第二十条。现在不论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到乡镇检查任务繁重,并且有些工作不到乡镇检查,就没有第一手材料,撰写汇报总结材料空白无力。由于事业单位人员到县乡镇检查工作没有享受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完成年内工作任务,只能向租赁公司租车下乡检查工作,租车费用高,无形中加大单位办公经费开支。因为租赁公司规定,县内每次租车不论远近,一天的费用是600元,半天也算600元,工作人员1人或4人也是600元。为了节支事业单位办公经费,临时性或1-2人的检查工作,原则上单位领导不同意租车,检查人员自行安排。有些工作是临时特急任务,不下去就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下去吧,纠结自驾车还是乘坐本县营运公交车。自驾车既节省时间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提高工作效率;乘坐本县营运公交车费时、有时候不能按时完成紧急工作任务,工作效率低。检查工作后,报销差旅费用遇到问题,自驾车的交通费自己买单。总之,《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差旅费用没有享受第二十条规定,打击了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检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年内单位工作任务的开展和落实。

  建议:

  一、尽快修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府[2017]189号),简化差旅费报销手续。

  二、修订《办法》之前,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意见,形成共识。

  三、保亭到陵水来回的交通补助,包干落实。省内市县之间交通补助尽可能包干报销。

  四、事业单位同样享受《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

承办单位

保亭县财政局

办理结果

正在办理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

电脑版|手机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