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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政策问答之五:住房安全保障衔接政策(一)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27 16:3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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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

  1.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地震易发地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提升我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市县农房抗震性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政策出处:《海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琼建村〔2021〕203号)。

  2.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村函〔2022〕125号)。

  3.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4.2022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在30-40平方米,2人户在40-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不高于25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增加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增加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危改房建筑面积。各地要加强指导,在设计上预留垂直或水平扩建接口,做到满足农户扩建需求。原则上,危改房控制在1层,普通装修。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5.2022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根据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分类、分级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原则上,修缮加固的,以实际工程量计算,C级危房最高不超过3.5万元,D级危房最高不超过6万元;拆除重建的,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同样C级危房最高不超过3.5万元,D级危房最高不超过6万元。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6.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由乡(镇)政府会同市县危改部门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经鉴定确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户首先自愿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农村低收入群体证明材料,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公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公示,通过后乡(镇)政府报市县危改部门审核、公告,无异议的纳入危改对象名单,列入危改计划。”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7.农村危房改造有哪几种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主要为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队伍)与发动亲帮亲、邻帮邻、村民互助相结合方式建设。鼓励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或幸福大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保障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8.农村危房改造是否需要报建?

  需要报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重建房屋的,不得乱占耕地建房,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报批,同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拆除原旧(危)房方可建设。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补助资金由乡镇政府直接拨付到农户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采用统建的,可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政策出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10.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主要内容是什么?危改房中是否要安装楼梯扶手?

  住建部于2013年出台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13〕104号),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了具体的最低建设要求共18条。其中有门有窗、内外批荡、有厨有厕、通水通电、有屋顶防水是最低建设要求中的主要的内容。另外当危改房设置楼梯时,不分室内或室外楼梯,楼梯应设置扶手,要满足使用安全性能要求,未使用的可封闭处理,以确保安全。

  11.农村低收入群体或脱贫户的住房不属于危房,但十分拥挤,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或脱贫户危房改造,住房不属于危房的不可以申请中央或省级危房改造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可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政策出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

  12.无房户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属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无房户可参照D级危房户给予安排解决。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13.如何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巡查?

  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危改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改房建设现场督导,每户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账;乡镇建设管理员定期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每户巡查不少于3次,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3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并建立台账;村委会安排相关驻村干部协助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若政府相关部门技术力量不足,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政策出处:《海南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22〕125号)。

  14.参与危房改造后,是不是旧危房都要拆除?

  原则上都应拆除。危改户原旧危房属独立住房的,应按规定予以拆除;属共有产权或联排危房的,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拆除。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做通后依照《民法典》规定,分类处置。暂时不能拆除的需要提供房屋共有的证明材料、共有人对共有产权房屋的处置协议。但危改户不能继续使用旧危房。

  政策出处:《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依法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拆除危房工作的通知》(琼脱贫指〔2020〕21号)。

  15如何引导农村低收入群体建房自筹资金负担方面真实表述?

  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自筹资金问题,主要是杜绝大额举债和因改造危房加重贫困,在自筹负担方面引导农村低收入群体真实表述,反映自有资金和亲朋好友凑钱改造的真实情况,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动辄就是借钱改造。

  16.如何常态化做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

  各市县危改部门要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两委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和脱贫监测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根据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年度新增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以及乡镇政府、村两委对2020年前的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房屋安全情况发生变化的报告等,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情况鉴定或评定,确属于C级或D级,要建立台账,对符合条件的要列入年度危房计划进行改造,并将台账每月10日前报送市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

  政策出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建档立卡脱贫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琼建村函〔2021〕212号)。

  17.所有农村房屋是否都开展排查鉴定?

  是,按照省政府部署“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2020年10月起,全省开展所有农房摸底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并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要在2023年6月底前全部整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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