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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2021-00103 分  类:规划计划;政府办文件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1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函〔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平价

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1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定精神,根据《海南省2021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琼府办函〔2021〕38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制订专班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年度目标。保持省下达我县常年蔬菜基地规模2500亩以上,蔬菜自给率达65%;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占比15%以上,力争在各乡镇增设平价店或平价专区、公益性摊位,确保“15+N”种基本蔬菜平均价格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

  (二)季度目标。国企主导的平价菜市场份额比例第一季度达5%、第二季度达10%、第三季度达15%、第四季度15%以上。我县“15  +N”种基本蔬菜每个季度均价与2020年同比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

  二、指标解释

  (一)“15+N”种基本蔬菜。15种基本蔬菜指全省统一的国家可比品种,包括:芹菜(西芹)、油菜(上海青)、黄瓜、萝卜(白萝卜)、茄子、西红柿、豆角(长豆角)、土豆、胡萝卜、青椒、尖椒、圆白菜、韭菜、大白菜、蒜苔。“N”种蔬菜指从省价格监测中心统一监测的7个品种(小白菜、菜心、生菜、空心菜、地瓜叶、冬瓜、苦瓜)中指定的若干种蔬菜,我县指定的“N”种基本蔬菜为地瓜叶、生菜、冬瓜。

  (二)其他蔬菜品种。其他蔬菜品种指我县指定的“15+N”种基本蔬菜以外的蔬菜品种,包括小白菜、菜心、空心菜、苦瓜等。

  (三)国企主导的平价菜市场份额。我县国企主导的蔬菜批发(包括在批发市场开设的批发铺面、国企主导建设的直接供给平价网点、消费者的集配中心等)以及“海南省平价菜网络电商联盟”交易的平价菜销售量,除以全县“15+N”种基本蔬菜销售总量,得出我县国企主导的平价菜市场份额比例。

  三、工作平台

  以县菜篮子公司、什玲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农贸市场、网络电商作为平价菜工作平台,重点发挥县菜篮子公司及什玲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头辐射作用,扩大平价菜销售量。

  四、项目任务

  (一)建立健全全县平价菜交易、结算、考核、监管体系。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县需求在海口市菜篮子集团批发市场建立海口菜篮子集团与我县农贸市场平价专柜、平价超市联网的统一结算体系。在平价菜网络电商平台联盟建立各自结算、统一考核体系,通过实体与虚拟平台统一对每日平价菜品种、单价实时交易信息动态数据跟踪监测、评估考核,对平价菜供应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奖优罚劣。严查黑恶势力团伙阻挠或禁止网络电商、零售向平价菜供应商、批发进货行为;严厉打击外地收购商收购出岛再二次进岛批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平价蔬菜经营者要以做出进销差率上线的价格承诺并向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备作为经营前置条件,平价蔬菜经营者要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于违背公开价格承诺、哄抬物价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相关经营者,依规进行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各网络电商,完成时间:2021年4月]

  (二)平台供给侧一站式引流。将全县常年蔬菜基地图斑坐标、范围、面积、权属(所有权、资格权、经营权)等内容汇总落图制表成册。根据《海南省2021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要求与海口市、三亚市政府签订平价菜供需对接合作协议,做好本县“15+N”种蔬菜每个品种的日需求量统计工作,并指导保亭县菜篮子公司与基地签订订单,确保  65%的蔬菜自给率。财政补贴鼓励种植业主购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通过全年订单与农业保险等手段,让菜农安心种植保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各网络电商,完成时间:2021年4月)

  (三)平台需求侧直销式引流。加强需求侧管理,在以市场主导的原则下,引导我县财政供养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医院、国企等)食堂到菜篮子公益性农贸市场采购平价菜,财政供养单位食堂财政补贴资金全部采购平价菜,逐步提升国有平台市场份额。根据我县需求决定是否在海口市菜篮子集团批发市场设立公益性批发摊位。由县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和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建立平价店或平价专区、公益性摊位。[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4月]

  (四)供需对接数字赋能。县菜篮子公司联合我县网络电商共同组建平价菜网络电商平台联盟,发挥网络电商网点力量优势,建立常年蔬菜基地种植动态监测与各地消费需求实时数据库,发布蔬菜价格指数,以个人消费信息为基础统合数据标准,从底层数据库打通产供销各环节数据孤岛堵点,以数字化促进网络化、智能化,实现全县社区团购消费者网络订单每日实时汇总信息精准引导我县2500亩以上常年蔬菜基地生产的功能,进而实现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与供给者规模化个性定制供给对接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全县财政供养单位食堂主管部门、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各网络电商,完成时间:2021年6月]

  (五)外菜进县应急保供绿色通道。完善外菜进县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健全外菜进县应对异常气候响应机制。解决我县什玲农产品批发市场周边道路交通顺畅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保亭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3月]

  (六)经济适用型设施大棚建设。指导国企试点推进常年蔬菜基地经济适用型设施大棚示范项目,对原有规模较大的丢弃设施大棚进行接管并维修使用,解决避风防涝降温问题,确保我县设施大棚比率达到10%(设施大棚面积达到250亩)。进一步加大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对现有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基地,通过完善喷管、排灌系统,建设简易大棚设施等建设,不断改善夏秋季常年蔬菜种植条件,提高淡季蔬菜自给率。国企可自行种植、自产自销,或与常年蔬菜基地业主签订设施租赁合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联社、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完成时间:2021年6月)

  五、工作机制

  (一)专班推动机制。

  设立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

  总牵头人:符兰平(县政府县长)

  副牵头人:颜业礼(县政府副县长)

       李英挺(县政府副县长)

       张保山(县政府副县长)

  专班办公室主任:周勇志(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县商务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副主任:侯宏燕(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唐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达洲(县财政局局长)

           杜尚玲(县公安局副局长)

           龙 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宏强(县统计局局长)

           符 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智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卓子呈(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黄增文(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邢琳萍(县供销合作联社负责人)

           黄定贤(保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川立(什玲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陈夫(三道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伟鹏(新政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莹莹(响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云(加茂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秋荣(六弓乡人民政府乡长)

           许环峰(南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承(毛感乡人民政府乡长)

  专班办公室与县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业务协同和工作衔接,通过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增强平价菜保供惠民重点工作的团队战斗力。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各派一名业务人员作为专班办公室成员。专班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排名第一的为组长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召集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1)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负责顶层设计、建立机制、统筹协调、实时价格监测。

  (2)保供自给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联社、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各网络电商。负责平台供给侧一站式引流项目、现代大棚设施投资示范项目。

  (3)农商对接组: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菜篮子公司、各网络电商。负责平台需求侧直销式引流项目、供需对接数字赋能项目、供应批发零售商统一考核体系项目。

  (4)交通保障组: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保亭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政府。负责外菜进县应急保供绿色通道项目。

  (5)督查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负责跟踪督查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专班办公室成员每天集中办公。5个工作组各单位成员固定每周一次集中办公(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可动态调整),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决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办公运营等问题。

  (二)调度例会机制。

  综合协调组每天动态监测,每周各小组调度例会,每两周办公室主任调度例会,每月总牵头人调度例会。每半年组织学习考察和实地调研一次。重要时间节点随时调度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将其列入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专班工作组要与省专班做好工作衔接,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小组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开展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落实情况报送至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要定期对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同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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