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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日大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btrmzf/2021-00025 分  类:政府办文件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8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函〔2021〕28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8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日大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日大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日大督察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的总体要求,以更高效率完成百日大督察整改任务,助力海南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百日大督察工作的意义,增强思想、政治、行动自觉,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践行“两个维护”,着力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良环境。

  (二)总体目标。

  正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督察工作要求,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保亭的整改事项分类施策,把眼前需要和长远谋划结合起来,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牢牢守住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生态底线。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差距、抓落实。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重要内涵,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实践中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保护海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抓工作落实的具体行动,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亭的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以高标准、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推动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港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放在首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确保件件不放过、事事有着落,用群众满意度检验整改成效,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环保工作职责,列出环保责任清单,构建共管新格局。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推诿扯皮现象。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整改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推动问题整改,提升整改效率。坚决遏制推诿扯皮现象,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全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稳步提升,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率达90%,其他乡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80%。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编制完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在2021年底前,完善30个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达60%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5%以上,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整治等治理体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隐患排查,增加垃圾场雨污分流系统的维护频次,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封场,及时修补库区损坏的覆盖膜,防止雨水渗入垃圾堆体。做好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后的管理工作,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继续处理存量垃圾渗滤液,加强场区日常巡逻及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安全和环保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以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为目标,把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投入使用一至两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研究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强禁塑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推动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巩固和改善海南自贸港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四)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加快出台《赤田水库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分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赤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同三亚市磋商,加快签订三道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协议,按照省级部门下发的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确保赤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安全稳定优质。加快推进我县各水源地立碑定界、优化修编工作,2021年前完成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扎实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为加快推进保亭县矿山生态修复整治工作,按照一矿一策方案,对已到期关闭矿山且存在主体责任人的,严格督促责任人按方案落实;主体责任人已灭失的,由县政府主导生态修复;对在生产的矿山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做到矿权到期关闭,治理工作到位。

  (六)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深刻认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洁农业资源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美丽乡村建设营造生态、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加速高效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将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举措严抓不懈。同时,在秸秆的综合利用方面多找“出路”,逐步实现利用市场化运作推动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积极探索秸秆作为食用菌基料化的应用。深入指导农户科学养殖、安装化粪池和排污管,将畜禽粪污处理成粪肥灌溉经济作物,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针对省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确保能整改到位的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核,严肃追究问责。

  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定期调度工作制度有效掌握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实施指导预警、督查督办、暗访抽查,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彻底、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察督办,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县纪委监委要对各部门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保亭县落实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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