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0631/2022-00445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8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8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的公告
为促进保亭经济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保亭产业规划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特色重点产业,支持相关产业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联系人:陈泊均,联系电话:0898-83664446。
联系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东路32号财政大厦。
电子邮箱:471732008@qq.com。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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