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索 引 号:008240607/2020-00120 分 类:公示公告 / 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文机关:保亭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是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有关规定,结合保亭县实际,我局草拟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通告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btjt83669320@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意见建议”。
(二)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07号;收件人:保亭县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572300。请在信封上注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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