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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428815921/2020-0004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发布机构:

保亭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林业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林业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4

第三部分  林业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林业事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等工作。

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本省、本县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种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发展规划、计划。

    2.指导全县造林工作(含义务植树规划的制定、协调和组织实施),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

    3.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

    4.负责采伐限额的制定、监督,征收育林费和绿化费。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防火和森林病虫害检疫工作。

    6.负责全县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

    8.负责各乡镇林业站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9.负责森林种苗的培育管理、检验发证以及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经营管理。

    1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林业局本级,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林业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林业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206.8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42.86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森林防火设备购置费202.466万元,由财政收回划拨给县应急管理局;二、是森林城市创建费1092万元,没有支出由财政收回。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257.16万元,主要是2018年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社保调整。结余分配0.21万元,主要是转事业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42.86万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森林防火设备购置费202.466万元,由财政收回划拨给县应急管理局;二、是森林城市创建费1092万元,没有支出由财政收回。年末结转结余1257.16万元,主要是2018年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42.86万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森林防火设备购置费202.466万元,由财政收回划拨给县应急管理局;二、是森林城市创建费1092万元,没有支出财政收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4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9.52万元,占9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8万元,占6%;项目支出5592.55万元,占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206.8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42.86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森林防火设备购置费,由财政收回划拨给县应急管理局;二、是森林城市创建费没有支出由财政收回。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57.16万元,主要是林业补助专项资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及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257.16万元,主要是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及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6.44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森林防火设备购置费,由财政收回划拨给县应急管理局;二、是森林城市创建费1,没有支出由财政收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6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33.69万元,占0.57%;节能环保支出3348.58万元,占56.48%;农林水支出2492.58万元,占42.04%;住房保障(类)支出21.43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92.6287万元,支出决算为594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3人调出本单位;二是没有新招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3人调出本单位;二是没有新招人员。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3506万元,支出决算为33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户人数每年都有变动,有死亡的也有出生的;二是一些农户由于破坏生态被停发放生态直补。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5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程未完工验收。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3.3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上年结转为26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上年结转的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验收。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上年结转为38.31万元,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上年结转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上年结转为195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7万元,完成上年结转的63.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2017年、2018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99.78万元,支出决算为99.78万元,完成上年结转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上年结转预算为63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26.34万元,完成预算的5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2017年、2018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完成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475.9万,完成预算的4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2018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53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万,完成预算的8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没有新增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资金,较2018年度减少10万元,减少11.76%。主要原因:新增项目。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63.12万元,下降75.41%。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4%。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未完工验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的72.74%。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1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下乡扶贫工作、出差等燃料费、年审保险费及车辆维修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维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84.62%。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减少,严格控制接待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专家指导、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332.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20%。

林业局部门(单位)共组织对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农民直接补偿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32.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加强我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19年共计兑现资金3329.91万元,受益农户23333户,受益人数95072人。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兑现率99.9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生态效益农民直接补偿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村小组组长没用按村小组的常住人口的情况来进行采集,造成漏人、漏户、重复领取等违规现象发生。

二是乡镇信息采集联络员没有对村小组采集的进行采集工作要求的培训,造成信息采集工作不规范,公示没有做到要求的各村小组公示。

三是原来乡镇和农户签订的生态保护责任制已经过期《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没有重新制作并及时签订,原来签订的《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缺少乡(镇)政府签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如设定项目补贴面积完成目标,问题整改定期汇报总结,便于项目绩效考评;二是项目应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工作,避免因预算不精准造成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四是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规范操作,完善各环节的审批、审核手续,规范《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附件附后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相关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林业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8.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9.69万元,降低85.14%。主要原因是:没有聘请常年林业案件律师费及车辆维修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835.5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31.23平方米,业务用房2405.64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98.6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疫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保亭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2019生态直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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