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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2022年度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8240885/2020-00189 分  类:部门文件;规划计划 /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4日 发文字号:保农字〔2020〕7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4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2022年度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4〕6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使用农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目标任务

(一)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中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例行监测零检出,产品合格率98%以上。

(二)所有农产品必须持检测合格报告单、产地检疫合格证上市出省。

(三)全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安全隐患快速处置,生猪私宰基本根除。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推广标准化生产,特别是黄秋葵、豇豆、苦瓜、青瓜、朝天椒、青椒、茄子、四季豆、红毛丹、龙眼、荔枝、什玲鸡、五脚猪、六弓鹅、罗非鱼等农产品主导产品,做到科学、安全使用农产品投入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广统防统治和蔬菜、水果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蔬菜、水果、茶叶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对应的防治措施,推进瓜菜统防统治防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民适时防治,实现从生产源头上保证瓜菜质量安全。大力推广瓜菜绿色防控技术,采取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推广太阳能灭虫灯、黄/蓝粘虫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措施,配合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在瓜菜主产区推广“性诱剂+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生物农药+杀虫灯”的绿色防控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点和瓜菜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产品投入品,严防使用违禁投入品,严格掌握采收安全间隔期。一是大力推广太阳能灭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同时,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二是畜牧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用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兽药使用记录,用药记录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严格的农产品检测制度。一是积极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对300亩以上的田洋要定点监测,对瓜菜年收购量500吨以上的乡镇要建立区域性集散市场(收购点)检测站,农产品品种100%纳入检测范围,切实加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检测。加强保亭县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田头监管3G系统建设,加强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检测和追溯。二是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规范诊疗用药行为,严厉查处动物诊疗机构在畜禽养殖环节销售和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行为。三是加强抗菌药物残留监测。加强对畜产品及其投入品抗菌药残留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提高残留监控技术水平。加强对阳性(超标)样品的追溯处理,及时汇总上报兽药残留和饲料中添加抗菌药物监测情况报告,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业服务中心、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黄秋葵、苦瓜、青瓜、朝天椒、豇豆、青椒、茄子、四季豆等100%凭证上市制度。强化对上市蔬菜、水果的检测,外运蔬菜、水果等种植的农产品凭产地检测部门出具的《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出省和上市,要严把瓜菜出县关口,严禁未持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和超标的瓜菜车辆出县域,坚决杜绝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产品进入市场,保证消费安全。二是完善畜禽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畜禽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宰前使用“瘦肉精”等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畜禽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三是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物业经营管理开发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立严格的投入品监管制度。一是对农兽药经营实行特许专营,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兽药管理。继续开展物流企业农兽药产品物流配送专项检查,杜绝禁用农兽药流入我县农药市场。加强对市场上流通的农兽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重点检测常规农兽药中是否违法添加禁用农兽药成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添加禁用农兽药的行为。加强推进农兽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兽药店农药销售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对无证照等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并进行曝光。同时,加大农兽药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禁用农兽药的行为,实现违规销售禁用农兽药、假冒伪劣农兽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饲料、兽药的抽检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禁物的添加。以各乡镇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饲料、小作坊式饲料加工点,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户)、收购贩运等环节。集中整治畜禽饲料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养殖过程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瘦肉精”、向养殖户销售添加“瘦肉精”兽药、添加禁用兽药、人药兽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黑窝点”,涉嫌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抗生素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门店;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生产销售兽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抗生素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三是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有效遏制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类、氯霉素、磺胺等禁用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对举报违法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者重奖制度,凡举报销售禁用农兽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无证经营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兽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10000元。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举报电话:83661516、83661517。(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科技下乡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的宣传。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农兽药经营店、科技下乡、举办农技培训等活动场所发放给广大农民,营造出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加强应急值守,遇到突发事件,做到信息通畅、反应快速、处置及时,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确保正常工作经费,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各乡镇相应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监管不力,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领导小         组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2022年度瓜果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2020年度年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

附件1至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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