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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

索  引  号:008240885/2021-00089 分  类: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 /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4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


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农业综合建设、水务等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研究提出乡村振兴、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三农”、水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农村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县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四)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制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组织开展本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务、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南繁工作。参与农垦体制改革。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组织优化农业资源工作。组织全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本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本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本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本县农业、水务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及有关国际、港澳台地区、国内省区的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十八)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十九)指导全县水务设施、水域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二十)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指导水务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将县农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职责,以及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将县水务局其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农业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县生态环境局。将农业局物种资源保护区和农作物保护区职责划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1.8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660.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60.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660.9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1050.1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1.5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3.47万元,主要是2021年单位的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支出6.09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41万元,占3.5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1.76万元,占3.6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50.13万元,占90.4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54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9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中专生配套培训支出及农业农村局相关行业的培训(如农田面源污染员、耕地地力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主要是每年离退休人员正常的调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2021年预算的单位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根据实有的人数社保基数进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2万元,主要是补贴的标准变动,所以实际预算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2021年预算的单位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根据实有的人数社保基数进行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2021年预算的单位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根据实有的人数社保基数进行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0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2021年预算的单位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减少及公用经费的定额预算减少。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3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8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黄蓝板病虫害控制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57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农业行业业务支出(如农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常年蔬菜基地项目红线测绘、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1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支出, 2021年相关的项目规划减少,所以预算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各类会展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2万元,主要是2021年同款项的工作需要的经费减少,所以预算减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71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6.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93万元,主要是2021年同款项的工作需要的经费减少,所以预算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8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2021年预算的单位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根据实有的人数公积金基数进行预算。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99.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4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大于1万元,所以2021年预算支出1.2万元,计划接待15批80人

(二)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农业农村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5321.86万元。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266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93万元,占43.63%;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万元,占56.3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6.53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算数大,所以2021年收入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266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60万元,占15.02%;项目支出2261.33万元,占84.9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6.53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算数大,所以2021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8.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6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3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60.93万元、政府性基金1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表(1-10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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