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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索  引  号:008240885/2021-00376 分  类:公示公告 /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8日 发布机构:

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巩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果,做到建管并重,促进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改变“重建轻管”现状,确保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长久持续发挥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保亭县实际,我局草拟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9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btagri@163.com,并在邮件中标明“工程管护办法意见建议”。

  (二)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收件人:保亭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72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工程管护办法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保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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