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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藤桥河保亭段等14条省、县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0885/2023-0005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6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6日 发布机构: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藤桥河保亭段等14条省、县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保亭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划定保亭县河流岸线功能分区,加强岸线空间管控,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394号)、《海南省水务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琼水河湖〔2019〕118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水河湖〔2021〕14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现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藤桥河保亭段等14条省、县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对象

本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象分别为藤桥河、藤桥西河、英州河、板来河等4条省级河流保亭县境内段和大田河、什局步河(什冲河)、大干河、田岸河、南颜愿河、什在河(南春河)、深水河、什挡河、毛弄河、新村河等10条县级河流。

二、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技术要求,划定藤桥河、藤桥西河、英州河、板来河等4条省级河流保亭县境内段和大田河、什局步河(什冲河)、大干河、田岸河、南颜愿河、什在河(南春河)、深水河、什挡河、毛弄河、新村河等10条县级河流的岸线功能分区。

《规划》共划定192个岸线功能区,功能区总长度273.13km。

其中,岸线保护区51个,占功能区总数的26.6%;保护区总长66.49km,占岸线功能区总长的比例为24.4%。岸线保留区111个,占岸线功能区总数的57.8%;保留区长177.93km,占岸线功能区总长的比例为65.1%。岸线控制利用区30个,占岸线功能区总数的15.6%,控制利用区长28.71km,占岸线功能区总长的比例为10.5%,充分体现了保护优先的理念。

四、规划管控要求

(一)岸线保护区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可能影响保护目标实现的建设项目,按照保护目标和相关规划在岸线保护区内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污水截流与收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岸线保留区管理

岸线保留区规划期内原则上暂不开发,因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确需建设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取水、航道整治、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污水截流与收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工程,须经科学论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岸线控制利用区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开发利用项目,累积效应最小。岸线控制利用区的管理重点是岸线利用的指导与控制,实现可持续利用,协调岸线保护要求和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不影响防洪、航运安全、河势稳定、水生态环境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后,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类型、控制开发利用方式及强度。

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藤桥河保亭段等14条省、县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藤桥河保亭段等14条省、县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图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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