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响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8241108/2023-0000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响水镇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3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3日 发布机构:2023年响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二)制定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生活。
(四)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五)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响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响水镇农业服务中心
2. 响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31.4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965.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924.73万元、上年结转4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4965.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0.23万元、 国防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8.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万元、农林水支出3,062.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1万元。
二、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65.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5.37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0.23万元,占19.73%; 国防支出(类)10万元,占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22万元,占3.3%;卫生健康(类)支出160.31万元,占3.2%;节能环保(类)支出478.53万元,占9.6%;城乡社区(类)支出1.92万元,占0.04%;农林水(类)支出3,062.87万元,占61.68%;交通运输(类)支出45.92万元,占0.93%;住房保障(类)支出60.71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是增加综合事务经费、乡镇赋权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3万元,主要是增加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3万元,主要是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有人员增加。
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把武装工作经费从综合经费单列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新增新农保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4.9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50万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主要是减少遗属。
12.社会保障和属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万元,主要是增加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慰问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中心户长人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9.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5万元,主要是社会服务中心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调动。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增加,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提高,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该项为今年新增项,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36万元,主要是减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级)。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51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厕管护员工作补贴。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主要是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5.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主要是减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04万元,该项为今年新增项,主要是增加什月村委会什齐水渠修复工程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675.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1.3万元,主要是增加什运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农村入户路建设项目资金、什在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5.00万元,该项为今年新增项,主要是增加魔芋种植项目经费、神玉岛乡村旅游二期项目经费、种养奖励补贴项目经费。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人员增加。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35.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74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村委会(社区)干部及村监委干部补贴。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0.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年底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32.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2万元,比上年增加37.62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公路列养小中修养护补助经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9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
三、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2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3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计划招待0批,0元。
(二)响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
五、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响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9931.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70.74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
七、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4,96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98万元,占0.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4.73万元,占99.1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5.37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
八、关于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响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4,9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48万元,占20.65%;项目支出3,940.23万元,占79.3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5.37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响水镇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响水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响水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响水镇人民政府5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924.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0个,均实行绩效模板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