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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医保药品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3 11:49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医保政策:医保药品


  问:什么是医保药品集中采购?为什么价格降幅那么大?降价能保证质量吗?

  答:集中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重点推进的医改工作之一,也是三医联动的重要一环。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药品集中采购的顶层设计,确定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并确定了在“4+7”城市开展集中采购试点。因试点成效显著,2019年8月6日,国家正式将集中采购政策扩围到包括海南在内的全国26个省区市。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保证使用;质量优先,保障供应;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集中采购相当于一次“大团购”,把全国的用量集合成一个大采购包并承诺采购量;中标药企的销量能够得到保证,药企只需要做好药品的生产供应,省去了公关、销售等中间环节的投入,因此有了比较大的降价空间,有的药品降价幅度甚至可以达到90%以上。

  此外,国家各部门也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来保障所采购药品的质量:一是建立严格的入围标准,将药品质量作为参加带量采购的前提条件,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二是加强对中选品种全流程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三是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并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动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确保企业按照协议足量、及时供应药品。

  问:我省已开展了哪些配套工作?

  答:为落实好国家组织采购工作,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11月,省医保局牵头会同省卫健委等九厅局印发了我省第一批(25个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同年12月20日,集中采购药品正式进入医院。2020年3月11日,省医保局又联合省卫健委等四厅局印发了第二批集中采购(32个药品)实施方案,定于4月20日正式落地实施。

  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能给海南百姓带来哪些改革红利?

  答:此次集中采购将为我省老百姓释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红利:

  一是相关患者药费负担明显降低。第一批集中采购25个中选药品在我省平均降价幅度达51.8%。大多数常用药、用量较大的18种药品降幅超过50%,特别是治疗高血压、乙肝、抗病毒等药品价格降幅超过了90%。第二批集中采购的有32个药品入围,平均降价幅度达61.5%,让患者摆脱目录内无药可用的困境。此外,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结核等患者也有了更多优质新药可供选择。

  二是群众用药质量得到提高。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的核心思想,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药品入围的质量门槛,在以量换价的同时确保药品质量。

  三是促进了非中选挂网药品大幅降价,丰富用药品种。

  问:除了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我省会不会自行组织集中采购工作?

  答: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集中采购成功落地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跟进国家下一批集中采购工作,同时主动开展好耗材省级联盟带量采购、我省自行组织的药品阳光采购等工作,将更多好药、便宜药纳入患者药篮子,切实增强海南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策划、撰文/晓原 吉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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