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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17:2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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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蔡光晟:

  感谢您对人才发展工作的支持!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第27号提案我部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我县部分引进人才在落地之后并没有起到关键作用,甚至出现影响其他人积极性的现象,寻求并实施更为之有效的引才用才措施、推动深层次的人才体制创新是真正把保亭推向高质量发展的破局关键,切实将“引得来、育得好、用得好、用得活”贯穿于人才发展政策的问题。我们对您的反馈和建议非常重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本地优秀人才培育力度。

  一、细化人才分类认定体系,改善人才引进方向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要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评价人才”的相关指导意见,海南省已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琼办发〔2020〕53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等配套人才评价政策分类精准评价各类人才,坚持市场导向,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采取薪酬税收标准评价人才,根据纳税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分类,比如将企业所得税纳税额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分类依据,将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作为各类人才的分类依据,切实体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贡献论英雄。同时,尊重专业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在16个专业领域设置了分类评价标准,目前高层次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已在全省推行并使用,保亭县依据省级下放的权限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服务事项在我县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常年正常受理,截至2023年9月,我县人才部门依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已认定高层次人才134人,其中B类1人,D类10人,E类123人。保亭县2023年根据十大特色重点产业发展目标,7月发布了我县十大特色重点产业人才招聘公告,招聘11个重点岗位,加快推进引才效应。

  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健全人才使用考核机制

  为完善人才体制机制,保亭县2022年12月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发展规划(2022-2025)》,规划了各领域人才发展目标,为鼓励教育卫生领域人才下到基层一线,2023年3月积极出台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激励举措,目前落实情况良好,健全人才使用考核机制方面,人才部门已将引进人才考核权限下放给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考核,并于2023年6月启动我县人才使用评估调研,对全县引进人才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调研,并结合调研结果出台人才使用评估办法,预计2023年底出台印发。

  三、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实干人才薪酬待遇

  一是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掌握全县引进人才基本现状,目前正对全县各领域引进人才基本现状、人才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性、系统性调研,形成《保亭县新引进人才使用情况调研报告》结合产业需求及时调整引才方向、改进人才发展规划,围绕保亭县“三区三地”战略目标和“十大特色重点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引进人才作用,推动保亭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出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使用管理办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基础上增设保亭县F、G类高层次人才,不断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用人单位人才留用率考核机制、设立工作绩效奖励、鼓励继续提升学历等方面拓宽引才渠道、增大育才力度;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激励措施,修订完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激励措施》,为引进人才在安居、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激发人才发展活力。在安家费和人才补助方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且在保亭无房的人才前5年(含试用期1年)发放安家费。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安家费总额的60%、10%、10%、10%、10%的比例发放,总额标准为:正高级职称50万元;副高级职称40万元;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2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前5年发放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具体发放标准为:正高级职称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合格的6万元;副高级职称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合格的4万元;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合格的3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合格的2万元;全日制本科生考核为优秀的2万元、合格的1万元。

  四、加大“本地型”人才培育,探索人才“能上能下”体系

  为简化职称评审制度,完善岗位竞聘和聘期考核管理。一是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定向或非定向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全县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可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但评审通过率不得高于非定向职称评审通过率,且所评职称仅限乡镇及以下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内评聘使用。定向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连续工作满20年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满25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获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职称评审;二是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医疗集团)强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和聘期考核,建立完善职称层级竞聘制度,每轮聘期3年。教育系统:基层教育定向职称评审标准突出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等评价权重,可用教案、专题报告等替代论文。基层小学教师可按所教主要专业(学科)申评职称,不受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专业限制。凡已评未聘教师自行选择到乡镇学校任教,并承诺在基层服务满6年的,可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6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调动到城区学校工作的,保留其职称待遇。卫生系统(县医疗集团):基层卫生定向职称评审标准突出治疗水平、实践操作能力等评价权重,可将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题报告、病历等替代论文。“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申评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县医疗集团重新确定岗位聘任人选时,应根据治疗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题报告、病历等综合能力进行考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引进人才工作机制,培育本地优秀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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