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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试行)》本月起执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08 00:2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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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试行)》本月起执行

审批流程再简化 电力接入更便捷


  本报海口10月6日讯(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郭卫华)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获悉,10月1日起,《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执行,试行时间1年,对符合条件的用户电力接入实行“零审批”和并联审批,进一步为全省电力用户办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加快构建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现代供电服务体系。

  《办法》对标广州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针对海南省申请新装、增加容量的10千伏及以下用户,从降低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简化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流程等环节,为用户申请电力接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用户办电流程。我省高压用户接入办电环节由6项压缩至3项,低压用户由3项压缩至2项,申请材料统一由5类压缩至2类;我省10千伏单电源用户电力接入用时由南方电网规定的70日压缩至45日,低压用户由11日压缩至最短3日,均与广州持平。

  《办法》进一步降低了用户接电成本。在距离接电点500米范围内,海口、三亚地区用电报装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其他市县用电报装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实行低电压等级接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客户用地规划红线。

  《办法》还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零审批”,其他电力工程施工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模式,总时间不超过4天,少于广州的5天。

  据了解,下一步,该公司将配合政府“非禁即入”政策在园区开展业扩报装超常规举措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办电服务中内部流程优化再造,探索园区小微企业“承诺即可”的办电模式,开展红线外电源点建设实现“电等企业”等,为海南自贸港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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