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的对象有哪些?
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有哪些,不能用在哪些方面?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3.申请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利率是多少?
我省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政策出处:《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复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比例是多少?
我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线户),以户为单位发放的,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合以内、免抵押免担保、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或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个别确有发展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单户可追加贷款至10万元,但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
政策出处:《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金监〔2021〕62号)
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后要如何处置?
由放贷金融机构向牵头单位提出申请,牵头单位组织督导乡镇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与贷款经办信贷员一同进行贷款清收,如果确认借款人确无还款能力的,县财政部门启用专项风险补偿金,按规定承担的比例进行赔付,放贷金融机构启用已拨付的扶贫小额信贷奖补资金(风险补偿金部分),按承担的比例进行核销。
政策出处:《关于我省扶贫小额信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琼扶办发〔201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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