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临时救助
1.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2.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有下列情形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是支出型困难家庭。包括因家庭成员因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是急难型困难家庭。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临时救助覆盖我省户籍居民和持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覆盖包含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
3.临时救助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支出型临时救助:
1.申请:遭遇突发困难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确认。乡镇(街道)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并报市县民政部门备案。市县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并抽查复核。
急难型临时救助:
按照受理申请、调查审核、先行救助、补办手续的工作规程办理。乡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救助金额,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完成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经办手续并经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4.临时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1.支出型救助标准:一般按家庭人口、救助时长(按月)计算核定,即:临时救助金额=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时长,原则上救助时长不超过6个月。
2.急难型临时救助:(1)急难型困难家庭: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每户城市月低保标准3倍以下金额的临时救助;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确定分类、分档救助标准。(2)急难型困难个人: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确有必要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可视情发放救助金。
5.我省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还能再申请临时救助吗?
临时救助对象覆盖含上述对象的所有城乡居民。我省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监测对象等家庭,遇到一些急难情形或者家庭医疗费用、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时,同样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政策出处: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