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1.什么是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具有海南省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海南省内户籍居民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在经常居住地申办低保边缘家庭。
2.低保边缘家庭目前可享受哪些政策?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遭遇突发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可享受临时救助;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可享受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残疾救助、法律援助等其他专项救助政策。
3.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应具备什么条件?
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主要指标。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在扣减刚性支出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复核)之日起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含)当地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海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4.办理低保边缘家庭要向哪里提出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5.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低保边缘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对象,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该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协助申办相关社会救助;对不再符合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取消其资格。
政策出处: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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