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xczxj/2023-00119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发文字号:保振〔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发布机构: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委会,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各单位,省属驻保亭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定点帮扶工作的安排,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我县定点帮扶单位,2023年中国海油计划捐赠保亭县1100万元,分别用于我县8个项目建设,为确保捐赠资金发挥有效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我县资金11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捐赠我县资金1100万元,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及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援助工作原则,主要项目有8项,分别是:计划安排260万元用于实施什玲镇排寮村委会什冲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计划安排260万元用于实施毛感乡南好村委会南旺村、南新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计划安排260万元用于实施三道镇毛民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计划安排100万元用于实施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计划安排5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保亭县公用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计划安排55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培训项目;计划安排40万元用于实施2023提升农村青年创业能力项目;计划安排75万元用于实施保亭县乡村振兴积分超市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什玲镇排寮村委会什冲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什玲镇排寮村委会什冲二村。
2.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入村门楼,从什冲二村路口沿水泥路约1公里处建设入村大门,展现乡村面貌,成为乡村的指示和标志意义;二是对32户农户房屋外立面实施改造,对核心农户地带实施重点改造,完善绿化美化等建设,增加美丽乡村的内涵;三是展览馆建设,成为美丽乡村的新亮点,主要展示乡村农产品、精品古董等,保存原有乡风乡情的基础上,提升整体景观风貌;四是建设休闲茶屋、凉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品位和格调;五是建设槟榔园步道,绿化美化林地景观,将致力于打造排寮村委会旅游网红打卡目的地,极致体验将吸引更多年轻人前来打卡体验。
3.投入资金:26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什玲镇人民政府。
5.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毛感乡南好村委会南旺村、南新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1.建设地点:毛感乡南好村委会南旺村、南新村。
2.建设内容:修建村内挡土墙、排水沟、村内环境绿化、村内畜禽栏舍拆除、残垣断壁拆除、部分农房屋顶防水及农房前屋后整治等内容,改善南旺村、南新村村基础条件,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3.投入资金:26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毛感乡人民政府。
5.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三)三道镇毛民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三道镇甘什村委会毛民村。
2.建设内容:一是完善村内部分村民入户道路。对部分现状水泥砼道路进行修复;二是收集村内现状散排污水设污水管道引流至现状污水系统;三是修复及加固现状已建排水边沟;四是入村村民破损外立面拆除及修复,打造黎族特色文化墙;五是村内村民屋前新建彩砖地坪;六是村内中心新建小型休闲广场及器材;七是沿着部分现状水泥砼道路新建砖砌小矮墙,防止泥土乱排;八是村内畜禽栏舍拆除、杂草地带清理等环境卫生清理;九是部分灌木增加花池及绿化景观种植;十是村内部分黄土裸露地带水泥砼地坪硬化;十一是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3.投入资金:26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三道镇人民政府。
5.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四)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
1.建设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
2.建设内容:修建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运动场塑胶跑道。
3.投入资金:10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县教育局。
5.实施时间: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五)2023年保亭县公用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1.捐赠对象: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内容:一是制定“保亭柒鲜”品牌示范基地认定标准,组织认定一批“保亭柒鲜”品牌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农业品牌官训练营,与农业品牌企业交流互动等形式,提升保亭品牌农产品的宣传和曝光;二是推进保亭红毛丹产业用地调查测量,规范红毛丹产业用地管理,落实红毛丹产业用地“信息管地”目标,将红毛丹产业用地的调查测绘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地块编码,将红毛丹产业按模块、按品种划分,形成保亭红毛丹产业数字地图。三是创建保亭南药和保亭沉香两个公用品牌,组织专业团队就保亭南药和保亭沉香产业展开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保亭南药公用品牌系列产品形象体系,包括品牌标识、产品包装、VIS形象手册、宣传视频、宣传手册等。四是在七仙岭全球热带水果博览中心或博鳌亚洲论坛中心内举办2023年红毛丹产业发展论坛,及在北京新发地、广州、浙江嘉兴举办保亭红毛丹公用品牌巡回推介暨招商会,逐步提升保亭“保亭柒鲜”公用品牌知名度。
3.投入资金:5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5.实施时间: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培训项目
1.捐赠对象:县教育局、县旅文局、县文联、县农业农村局。
2.建设内容:联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各单位开展各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保亭县基础教育能力、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农户种养殖技能、基层文艺工作者创作能力,为乡村振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投入资金:55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县教育局、县旅文局、县文联、县农业农村局。
5.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七)2023提升农村青年创业能力项目
1.捐赠对象:团县委。
2.建设内容:一是开展2023年保亭县农村青年人才技能提升“领头雁”专题培训班活动;二是开展2023年保亭县乡村振兴青年人才联盟外出观摩交流活动;三是开展2023年保亭县农村青年人才创业沙龙活动;四是开展2023年保亭县农村青年人才农产品直播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3.投入资金:40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团县委。
5.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八)保亭县乡村振兴积分超市项目
1.捐赠对象:县乡村振兴局。
2.建设内容:通过中国海油集团的大力帮扶支持,充分保障各乡镇乡村振兴积分超市物品及采购经费,解决我县各乡镇各行政村全覆盖推广运用积分制中,缺乏经费进行物资采购的问题。
3.投入资金:75万元。
4.项目责任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5.实施时间: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了抓好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落实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 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文唐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 雄(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向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淑兰(县教育局局长)
关若英(县旅文局局长)
王 民(县文联主席)
王令令(团县委书记)
王 梅(什玲镇人民政府镇长)
符李明(三道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承(毛感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四、相关要求
(一)由县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资金分配向相关乡镇、相关单位下达资金指标。
(二)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保府办规〔2022〕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要规范财务管理,建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完善资金支出手续。
(四)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完善项目实施档案资料,以备其他部门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分配表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国海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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