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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家园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06 13:05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保亭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严把项目准入关

守好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家园



  干净整洁的街道,湛蓝如洗的天空,清澈而甘甜的水源,空气中弥漫着热带雨林的气息,走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你会被海南中部这座小家碧玉般的城市深深吸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亭发展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近年来,保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保亭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状态,优良天数比例为99.4%;省控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标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排名全省第一。

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亭制定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认真贯彻“水十条”,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完成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该县新政镇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6个村庄和1个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20年6月完成整改。合理规范化设置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截至2020年12月底已设置新政水源地界桩44条、道路交通警示牌9块、界标5块;毛拉洞饮用水水库界桩78条、道路交通警示牌5块、界标4块。组织开展全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第三方对全县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评估,加强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联合保亭水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开展了11次对不达标城镇内河(湖)的联合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四乱”行动。

  落实“气十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提前淘汰老旧车辆25辆。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管控工作,2020年春节期间,保亭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增加一条监测车道)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截至2020年12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车辆263辆,上牌229辆。

  落实“土十条”,开展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共整治清理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稳步推进“禁塑”工作,成立了县“禁塑”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方案》,并联合海南省中部邮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实施方案》。举办形式多样的“禁塑”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人认识到“禁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参与“禁塑”的良好氛围。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 建设美丽乡村

  保亭水源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为加强保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保亭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和村镇主体责任,增强各级各部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环保意识。根据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大田村等九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翻新整改方案》等文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调整为:“2024年基本完成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25年在巩固完善设施建设基础上实现运维管理健全、监督考核有效、群众参与积极,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在2020年底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编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科学合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委托3家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经验的第三方单位分3个片区对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制定《保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对运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和深度考核,并将运营管理与项目建设衔接,建立“建设-验收-运营”无缝衔接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好一个,用好一个,管好一个”。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亭已开工建设274个自然村/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257个自然村/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38%。已对31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修复。

  近日,笔者来到新政镇什示巴村,在村口显眼的位置,看到了一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这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今年1月份投入使用,采用AAO+BAF处理工艺,每天可处理污水40吨,是目前比较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主要处理什示巴一村、二村78户388人的生活污水。”保亭生态环境局项目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以前我们村的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入房前屋后的水沟,夏天蚊虫多,苍蝇乱飞,有积水的地方还会散发恶臭。”什示巴村村民高玉莲说,村里的污水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后,家里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流入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如今村里的蚊虫少了,臭味也没有了。

抓好环保督察整改 回应群众关切

  发现环保方面存在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保亭全力抓好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和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期间,保亭接到的55件转办信访投诉件皆已办结,办结率100%,且未发现有反弹情况。第一轮第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反馈的意见中,共反馈问题56个,无单独反馈给保亭的整改意见。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保亭对《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和《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进行认真梳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情况,共反馈6个方面31个问题,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31个问题,制定了144条整改措施。保亭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领了6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了40条整改措施,并印发实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其中需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的整改措施共计13条。

  自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七督察组进驻保亭以来,共向保亭反馈了14个问题。保亭根据这14个问题梳理出34条整改措施,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的整改措施共7条,至2020年底已完成7条。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的通知》,保亭召开了百日大督察短期重点问题调度部署会,传达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百日大督察短期重点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省领导集中督查涉及保亭的5个短期重点问题,截至2020年底已按时序完成整改4个。

  保亭主动落实环境监管检查要求,积极受理“12369”“12345”群众投诉举报办件。去年,共协调处理来信来访50余宗,通过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信访件的反馈率达100%。

严把项目准入关 强化执法监督

  保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把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关。“我们审批项目必须着眼长远,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不管入驻的项目能带来多少GDP,增加多少就业岗位,如果对保亭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律不予审批落地。”保亭生态环境局局长王雄表示。

  保亭严禁建设项目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6-2030)》,划定保亭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509.91平方公里,占县国土面积的44.22%。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管控,对列入中部市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予办理环评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控高污染、高耗能和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落户保亭,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2020年6月保亭与三亚市签订了赤田水库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修订)。

  保亭生态环境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相关信息,赴项目现场指导企业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梳理“最多跑一次”业务办理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避免项目建设走弯路、误时机。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进驻政务服务系统的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均严格控制在2到4个。对全县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未申领的企业,一次告知其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协助企业解决办证难题。

  对污染环境、不办环评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保亭环保执法部门一律从严查处,绝不手软。2020年9月,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有关部门移交的线索,对保亭某石料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进行制砂,存在污染环境隐患一事进行调查。“接到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取证,发现线索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大队决定立案查处。”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莹莹说,从该企业最初提供的材料看,涉案金额只有100多万元,只能处罚1万多元,但从现场生产情况判断,该企业经营规模远不止这么大,后经多方核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备案金额800万元,执法部门最后决定处罚该企业8万元。目前,该企业已缴纳全部罚款,并完善了环评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秸秆综合利用、植树造林、规范河砂开采等,需要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王雄表示,在保亭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保亭的生态环境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本版策划 撰文/易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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