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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25 18:0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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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亭县政府网”(http://baoting.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亭县信息网络中心联系(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72300;电话:0898-83663603);传真:0898-83663603。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海南省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琼办发〔2001〕29号),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各项公开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利用网络、显示屏、公告栏、广播电视以及文件、会议等多种载体和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公开。有针对性地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我们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载体,严格按照省对《条例》实施的要求,重新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版块,为所有部门和乡镇分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网页,把各部门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在专栏内进行了公示和发布。目前,我县网站建设日益完备,功能日益齐全。县政府主要领导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我县在原第二农贸市场二楼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7条,占10.4%;规划计划类信息53条,占8.2%;业务类信息357条,占55.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71条,占26.3%。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3条,占31.9%;规划计划类信息38条,占28.1%;业务类信息45条,占33.3%;机构设置类和其它类信息9条,占0.7%。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县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项目投资建设风险防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十一五规划发展纲要》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等。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本县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等方面的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市民关注的城市基础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等信息。公开了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的任免公示和结果;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的标准及录取结果。

  5.行政事项公开

  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各部门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

  6.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县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信息。凡是决定和实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适时听取部分人大代表及群众意见。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设5个子栏目,分别是: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行政事项指南、部委局办乡镇之窗、依申请公开。各政府单位通过行政事项指南制定各项行政事项办理程序;市民通过“部委局办乡镇之窗”子栏目可以查阅县政府各单位、各乡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信息专栏

  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时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安排》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为民办实事责任安排》公开;县政府在政府大楼前壁建起LED电子大屏幕,及时公开县政府各项重大决定事项、通知通告等信息;在县城各街道显著位置各单位办公场所设立公共信息专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当面申请5件,占83%,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1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安全生产处理情况、建设项目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3件,按照《规定》将于下年度答复的3件。

  在3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66%;“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34%。

  (三)咨询情况

  全县共有167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83人次,占40.8%;电话咨询962人次,占57.5%;网上咨询28人次,占1.7%。

  在县各机关中,我县接受咨询量列前三位的是:卫生局、教育局、质监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卫生医疗收费、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质量监督等方面信息。

  四、工作人员及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48人,兼职人员45人。平均每个县级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88人,兼职人员0.76人;平均每个乡镇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1.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16.7万元。其中,县级机关支出13.6万元,乡镇政府支出3.1万元。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的来看,我县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未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推行信息公开的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的思想。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对群众或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公开不详细、不彻底;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监督小组,但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强。

  (三)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单位和乡镇依申请公开制度、协调沟通制度尚未建立。

  (四)政务公开形式有待完善。部分单位和乡镇网上公开尚未开展。

  下一步工作:

  (一)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在版面、栏目及内容等方面不断提升,加强网上咨询投诉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二是实行投诉问责制度。县监察部门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公众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党风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四)深入基层,重心下移,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帮扶工作。

  六、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数

2860

依申请公开

人次

6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67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6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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