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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30 11:59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7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亭县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898-83663603。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2015〕65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抓重点、促公开,抓解读、重回应,建平台、重机制,抓监督、求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创新、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县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各乡镇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本部门、本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专人承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13项制度。各部门、各乡镇根据各自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服务制度,如县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县文体局《保亭文化网站后台上传信息规定》,县科工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县安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抓好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各部门、各乡镇切实加强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行政权力清单、食品药品、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县财政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决算报表》,全县100个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已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98个预算单位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2.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认真做好县域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每月通过县政府及局门户网站将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开发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对外发布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总量减排监测考核体系要求,在县政府及局门户网站公布县城污水处理厂4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结果。

  3.县编委办公室已起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范围是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行政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团体和事业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制定权力清单工作将于2016年6月底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目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我县35个行政单位已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行政职权网上公开专栏公开了330余项行政职权,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事项。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完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内容并上网公开,重新制作食品经营“多证合一”及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多证合一”流程图,并与项目办理示范文本一道在政务窗口陈列。将行政审批项目和申报所需相关报表电子文档上挂县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局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同时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状况,在县政府及局门户网站发布消费警示、受到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情况、企业信用等级、果蔬农残检测结果、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情况等信息。

  5.县住建局加大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信息59条,涉及规划批前公示、规划批后公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内容。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累计发布土地出让公告6条;加强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了征地信息、征地用地审批、征地补偿公告、其他等4个一级栏目,发布征地信息48条,凡是按照要求需要公开的征地信息都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做到没有遗漏、没有拖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6.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招标采购、政务督查、重点项目等专栏,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展情况等信息,共发布招投标信息70条、项目督查信息12条。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5宗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的可研编制和项目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及中标公告,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测绘招标、施工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7.县社保局在社会保险业务大厅公开了《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和4项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图,并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参保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发布社保信息,并每年邮寄社保个人权益清单。县民政局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结婚登记、收养登记和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教育救助等群众关注的民政事项审批流程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将每季度城乡低保新申请户审批公告、每月城乡低保停保减员花名册、年度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教育救助花名册以及申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情况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县商务局认真做好县医药总公司、县医药公司和县药材公司3家国有企业的改制信息发布工作,涉及100名职工的劳动关系确认、社保核算、工龄补偿以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信息。县国资局每月公开县自来水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快报信息,每年公开县七仙岭农场等3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年报信息。

  (四)突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增进公众对国家和省各项重要政策、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认识和了解。如县政府门户网站针对《保亭县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40余项政策进行了解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20余条政策解读信息,涉及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内容。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我县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信息网络传播特点,开通了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保亭旅游微信公众号、保亭文化微信公众号、谧境保亭手机客户端,用现代网络新技术、新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我县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年底对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31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115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257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15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6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81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结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县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原则要求、受理形式以及审查、处理、答复、费用、监督等内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可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直接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县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当面申请60件,信函申请1件,按时办结6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对发生的复印、扫描、邮寄及传真等开支均由受理单位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对主动公开信息做到了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实现了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1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0件,其他情形数6件;提起行政诉讼数量1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件,其他情形数9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共向县政府系统交办建议152件,同比增长19.7%(2014年127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答复率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31件,纳入计划解决的(B类)60件,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56件,留作参考的(D类)5件。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共向县政府系统交办提案50件,同比减少13.8%(2014年58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答复率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6件,纳入计划解决的(B类)17件,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14件,留作参考的(D类)3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置不到位,专业针对性不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所需软硬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网上申报、审批等功能需加快完善;三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报送更新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主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五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继续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2.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机构、充实人员,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公开领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丰富信息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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