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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

索  引  号:yjglj/2023-0021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5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

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省三防总指挥部防汛防风工作部署,县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3111512时结束2023年汛期,请各乡镇(场居)、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等相关相规定,继续落实日常期的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责任,要落实三级值班备勤(非汛期日常期)制度,如后续有水风旱灾害影响,县三防指挥部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值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

                                                               20231115日   

24小时值班电话:83661110,三防办公电话:836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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