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聘请新政文明生态镇市政工程人行道设施及排水沟改造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19-01507 分 类:公示公告 /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7日 发布机构:关于聘请新政文明生态镇市政工程人行道设施
及排水沟改造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文明生态镇市政工程人行道设施及排水沟改造项目将于近期实施。为保证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本工程监理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
G224国道两侧加设人行道设施及改造排水沟工程,道路长1539.41米,宽4米,改造排水沟长1067.397米,改造K0+084.651、K0+449.922、K1+174.309三处涵洞;改造新政镇政府出入口道路长108.466米。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
二、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883.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59.65万元。
三、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
四、资质要求
(一)监理公司必须具有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三)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四)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五)必须在近三年内从事过相关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可承担相应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简历及近三年来进行工程监理的典型案例;
(六)监理费用报价(必须具体到数字,不能以多少折或下浮多少代替)。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六、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理经验丰富为选取原则。
七、报名地点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台五楼)。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下午6时(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丁周来,0898—83668270。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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