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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进一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0-00361 分  类:政府办文件;规划计划 /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9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函〔2020〕2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进一步加快推进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进一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进一步加快推进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9号)和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调研报告、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效评估报告>的通知》(琼供改〔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优势和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三农”宗旨,紧紧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由县供销合作联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支撑的经营流通服务体系,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方向,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突出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因地制宜,坚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通过加快综合改革,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动和服务能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真正为农服务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全面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三农”服务和振兴乡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工作任务

  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把为“三农”服务放在首位,从供销社自身发展和提供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实际出发,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有:

  (一)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改革。2020年下半年,召开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完成县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建设,完善“三会”制度建设,明确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加强工作力量,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二)加大社有资产监管力度。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切实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加快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积极筹备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社有资产委员会内设机构,制定社资委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管制度。组建供销系统资产管理公司,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资规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合作开发基层社危房改造项目,在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加快盘活社有存量土地75亩,切实解决近200名职工住房,有效遏制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2020年下半年,进一步推进三道花园和新政花园改造项目,启动其他5个基层社开发改造项目。同时,在学习其他市县成功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解决职工社保拖欠的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综合服务中心提质建设工程”,以县电商服务中心平台为载体,继续推进以县级为农服务中心为主,乡镇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为铺的供销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着力构建以“供销+电商”为中心的农业社会化规模化服务网络,搭建生产、流通、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20年底,完成新增建设4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1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继续加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导、多方参与、实体运作、民主管理”的模式,强化政策引导、组成指导,在自愿的前提下,着力推进联合办社、开放办社,组织领办各类农民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培育品牌,开拓市场;特别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带领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产业促农增收的产业型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领办一批带动力强、管理规范、示范效应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提供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储运、销售等产业化服务实体组织。到2020年12月底,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0.3万亩。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努力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体网络。依托我县农产品收购商、运销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运销主体及“供销+电商”平台,聚集小农户生产与市场流通环节的精准对接,加大线上线下销售力度,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构建全县农产品产销稳定、渠道畅通、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争取于2020年10月前完成农产品运销公司组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物业经营管理开发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保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全面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立足大局,主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供销改革。组织、编办、人事等部门要完善联合社机关“三定”方案,为监事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规范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社会保险部门要配合县供销社妥善解决供销社下属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门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实施惠民服务工程,为综合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住建、规划等部门要从政策解读、土地规划使用等方面给予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加强机制创新和舆论宣传。深化供销社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供销社要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同时,要大力宣传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义、政策、措施,取得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和认可,并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供销社要以为农服务为基础,整合现有闲置资产及各类为农服务资源,全力打造体现供销合作宗旨和组织属性、具有经营服务功能的新型综合平台。要着重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为核心,有计划、分层次、系统地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培训,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四)强化合力推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推动供销社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委政府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各乡镇及各单位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


    政策解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进一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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