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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3-00178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7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函〔2023〕16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3〕13号),县政府决定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冯亚全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程文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香宙 县统计局局长

          许  翔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周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宝星 县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李思师 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负责人

          李闻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尹  锐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云霓 县民政局副局长

          艾华丽 县市监局副局长

          李云飞 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川立 县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农场、居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郑香宙兼任,副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陈川立兼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业务骨干作为单位联络员,对接做好普查工作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接任领导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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