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3-0026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03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七仙岭农场党委,县新星居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县属企事业单位、省驻保亭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我县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发〔2017〕21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海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琼办发〔2018〕55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保亭县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和农民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民间艺人以及柔性引进人才等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共设6个奖项,总名额原则不超过60名,其中: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3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10名,优秀技能人才奖6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2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5名,优秀民间艺人奖7名。符合评选条件人数不足时,可以适当调整表彰名额,无符合评选条件人员的奖项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县优秀人才奖评选对象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对象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等限制,但必须在我县工作、生产或柔性引进受聘服务满2年及以上(“候鸟”人才应累计受聘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评奖当年仍在岗工作。
(一)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
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在承担省、县级重点工程建设及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达到省内先进或县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效显著并被同行公认,享有较高声誉的教育工作者。
3.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保健第一线,技术精湛,在全县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或在我县医疗护理领域开拓、应用、发展新技术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在县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4.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成果转化、优良品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人员。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旅游、建设规划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有较大影响并得到同行公认的人员。
6.在文化艺术、新闻媒体、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显著,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县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7.在教练执训工作当中成绩卓著,培养出获得全省重大比赛冠军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或运动队,为我县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教练员。
8.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
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种植能手。主要是指积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积极带动农民增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2.养殖能手。主要是指积极应用养殖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发展养殖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积极带动农民增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3.加工能手。主要是指依靠传统工艺和科技成果,从事农产品加工制造,有主导产品加工能力,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创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的农民技术员或能工巧匠。
4.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主要是指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业绩突出的骨干或负责人。
5.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是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的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或能解决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6.农村经纪人。主要是指从事信息、中介、咨询服务、产品营销,带动农民闯市场,帮助当地农民外销农产品业绩突出的人员。
(三)优秀技能人才奖
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并作出积极贡献的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在全县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2.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四)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在我县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减灾救灾、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扶贫开发、信访接待、就业服务、卫生健康服务、人口计生服务、老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创新模式,在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发、培养、选拔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育与研究人才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者。
2.坚持助人为乐,在社会工作一线服务领域长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得到群众公认者。
3.热心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较高,在督导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五)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
在我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且所在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等事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能结合企业实际,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策略和方法,使本企业近年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所在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居全县同行业先进水平者。
(六)优秀民间艺人奖
具有特殊技能的优秀民间艺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在某一民间艺术方面技艺高超,在群众和同行中具有较高声誉、深受群众欢迎者。
2.在传承、保护、推广民间艺术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者。
3.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挥较为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选通知阶段(2023年7月3日-7月12日)
加强宣传发动,在保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亭人才和保亭党建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二)推荐阶段(2023年7月13日-7月28日)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根据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考察审核,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负责汇总报送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水平、2021年-2022年获得的奖励及荣誉证书、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2021年-2022年事迹材料各1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优秀人才奖推荐表》(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
同一人只能被推荐一个奖项。推荐材料均须于7月21日报送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加盖公章确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需对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名单进行综合排序,于7月28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
(三)审核阶段(2023年8月上旬)
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规定对各牵头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拟表彰对象。
(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阶段(8月中旬)
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选出来的拟表彰对象发函征求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其中,对拟表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当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拟表彰的企业人员还应当征求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并提供拟表彰对象的诚信情况。
(五)上报审批阶段(8月下旬)
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报请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后,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审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全县发文公布表彰决定。
五、奖励形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人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5000元奖金。通过有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
六、经费来源
由县财政局将表彰奖励资金作为2023年资金统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评选表彰活动各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在保亭工作的优秀人才了解这项活动,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做好考察和征求意见工作,填报有关材料,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优秀人才奖推荐表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优秀人才奖推荐汇总表
3.各奖项牵头单位及受理方式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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