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选聘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4-0004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1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委宣传部关于选聘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由我部负责建设的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书和竣工图编制工作。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项目。
(二)建设内容:拆除、清运进行过立面改造建筑物(约72栋,具体以现场清点核实为准)顶层已经风化、脱落的屋檐(水泥石棉瓦材质)后,用水泥砂浆抹平。
(三)选聘类型:选聘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单位。
(四)项目金额:预算总造价为234227.7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6329.6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98.13元)。
三、选聘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具有相关资质;
(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誉良好、工作效率高,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四、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价函;
6.如系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保亭县新政文明生态镇立面改造沿街建筑物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选聘”。
五、遴选办法
(一)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对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我单位班子会议讨论确认后,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18:00(5个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上观园路广播电视台五楼。
八、联系电话
黄先生,0898-83668270。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1日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