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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选聘保亭县委政法委视频监控系统“雪亮工程”项目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代理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4-0032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选聘保亭县委政法委视频监控系统“雪亮工程”项目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保亭县委政法委视频监控系统“雪亮工程”项目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预算金额约655万元)招标相关工作,我委拟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该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选聘要求如下:

  一、公告地址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中信息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及相关要求。

  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范围

  1.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2.依法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方式

  1.对所有报名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代理公司,呈会议讨论决定。

  四、报名代理机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名录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承接过光纤链路租赁服务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业绩;

  4.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及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证复印件,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5.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提供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所有项目的经验业绩、公司简介、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相关案例和完备的编审流程等;

  8.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

  五、报名地点及方式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交警大队三楼保亭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可通过现场报名,拒绝电话、短信、邮箱报名等方式。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2月27日(10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卓书冠,联系电话:19989789295。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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