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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5-0005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确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项目的视频监控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重新选聘有资质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进行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预算金额

  约655万元(其中链路租赁约534万元、部分设备运维费约121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行业和海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规定,编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链路租赁及设备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含前端视频监控、乡镇分汇聚、主汇聚链路、雪亮工程相关设备软硬件运维等,要求现场办公,编制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后需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费用含在合同内。

  四、报名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公司)简介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同类项目业绩目录(业绩较多可重点填写海南或保亭地区的业绩);

  5.相关资质等材料复印件;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报价单。

  以上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选聘材料务必以密封方式报送,否则不予收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县交通管理大队三楼)。

  (三)联系人:卓先生,电话:0898-83668699、19989789295。

  六、公示

  通过综合选定聘用单位,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结束至进场开展工作期间主动放弃的聘用单位,从此次报名参加选聘的单位顺延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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