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选聘改造职工之家合作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5-0026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选聘改造职工之家合作单位的公告
我委拟将办公楼五楼露台处改造为职工之家,有意向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进行报名,最终将根据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一、工作内容
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五楼露台处改造为职工之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等资质。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需到我委现场勘验实际场地情况后出具);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兴东路县纪委。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五、咨询电话
电话:0898-83668338、13111938768。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