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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008240631/2023-00021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发布机构: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经济下行“三重”压力和超预期冲击,积极防范重大风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面落实“三区三地”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321万元,下降1.32%(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下同),为预算(与预算调整数相比,下同)的116%。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64万元,增长12.69%,为预算的107%(包括:税收收入14,116万元,下降10.70%,为预算的65.25%;非税收入27,248万元,增长30.38%,为预算的161.15%);

地债转贷收入8,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2,000万元,再融资6,000万元);

转移性收入326,957万元,下降0.94%,为预算的115.06%(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7,820万元,增长5.99%;上年结余收入15,415万元,下降47.88%;调入资金2,118万元,增长23.8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604万元,下降9.7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321万元,下降1.32%,为预算的116%。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447万元,增长8.14%,为预算的108%(主要支出科目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73万元,下降5.31%;公共安全支出11,051万元,下降10%;教育支出50,265万元,增长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9万元,增长6.97%;卫生健康支出41,740万元,增长20.67%;节能环保支出31,569万元,增长41.95%;城乡社区支出14,975万元,增长14.40%;农林水支出81,776万元,增长10.95%;交通运输支出10,191万元,增长6.92%;住房保障支出9,587万元,下降12.17%;债务付息支出2,856万元,增长24.12%);

债务还本支出6,870万元(其中再融资6,000万元);

转移性支出32,004万元,下降48.54%(包括:上解支出8,9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24万元,下降64.70%;年终结转8,565万元,下降44.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636万元,增长38.54%,为预算的106%。其中: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49万元,增长11.49%,为预算的88.61%(包括: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27,100万元,增长41.03%;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万元,增长11.7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58万元,下降73.12%;污水处理费收入261万元,下降22.32%;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5万元,增长25%);

地债转债收入16,5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10,500万元,再融资6,000万元);

转移性收入14,087万元,增长106.71%,为预算的108.72%(包括: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4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59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636万元,增长38.54%,为预算的106%。其中: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102万元,增长59.34%,为预算的95.2%(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25万元,增长11.38%;其他支出20,172万元,增长225.78%;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608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3,156万元(其中再融资6,000万元);

转移性支出3,378万元,下降71.97%(包括调出资金2,118万元,年终结余1,26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9,3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1,09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2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8,698万元,滚存结余36,971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451万元,支出84,0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21万元,支出2,9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130万元,支出16,0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941万元,支出27,9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018万元,支出22,0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50万元,支出1,6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58万元,支出6,493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批准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9,523万元。2022年共筹集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25,490万元,其中:本金20,026万元(其中再融资12,000万元),利息5,464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58,6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4,901万元、专项债务73,752万元,均未超过债务限额。

2022年,我县共向上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5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2,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50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0,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安康医院建设、中医院提升及城乡供排水项目等。此外省级转贷债券补助我县3,258万元用于乡镇供水项目。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财辅政”理念,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为动力,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全力以财政之“进”助力经济发展之“稳”。

(一)多方组织收入,财政收入逆势上扬

财税收入再上新阶。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级构建县财税收入月调度指挥体系,创新抓收入监督,强化依法征管,财税收入再创佳绩,超额完成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数107.32%,同比增长12.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排名全省第一,增长率排名全省第三。

向上争资再蓄动能。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发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手册》,制定《争取上级资金考核激励方案》,靶向施力,在PPP模式运用、专项债项目谋划和涉农资金支出等方面多点突破,省财政厅奖励我县PPP项目资金445万元,调增涉农资金7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05亿元,省级转贷补助0.33亿元有效弥补高质量考核奖励缺口。

盘活存量再添措施。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开源节流支持稳定经济大盘若干措施》,制定超常规开源节流筹措资金十条措施,建立常态化盘活机制,盘活上级结转结余、实有账户、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等59,505万元,安排用于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强化重大决策财政保障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力保障重点

坚持“三保”有力有为。大力保障工资待遇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重点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全年“三保”支出127,505万元。用好中央直达资金。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59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

保障重点见行见效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756万元、地债转贷资金12,500万元、县级资金51,280万元,共计74,536万元保障战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073万元,支持“7+3”项目、中医院提升改造等项目;助力城市品质提升,支出1,212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人才房建设等项目。

服务大局积极有为。聚焦十大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推进新兴高科技产业,制定数字港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吸引企业落户,打造保亭国际能源企业总部数字港。支持健康产业发展,成立保亭健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促进海南省院士联合会科研成果的引入、转化、产业化落地,推进保亭县健康产业科技发展。发挥旅游产业资金撬动,助推旅游产业优化升级,一批4A级景区、银宿级民宿、五椰级乡村旅游点、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旅游品牌加速建成。

(三)用好财政政策,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PPP项目实现零突破。构建顶层引领、部门联动、专家团队参与的PPP项目攻坚组织体系,围绕《关于推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PPP工作方案》“7+33”攻坚任务体系,成立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抓深做实PPP项目谋划、项目储备、项目服务,全省首个交通道路乡村振兴PPP项目完成财政部PPP项目库入库,进入采购运营实施阶段,项目总投资11.02亿元,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储备潜在PPP项目5个市政道路及配套PPP项目完成两评一案工作,形成PPP项目接续投资梯级转化格局

专项债发行展现新作为。抢抓增量窗口期,加大专项债谋划力度,专项债项目申报规模突破20亿元,成功入库国家发改委项目库18个,省财政厅批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0,500万元,其中首次成功发行境外债1,400万元。申报2023年专项债项目29个,总投资24.57亿元。

国企改革呈现新亮点。注入首批实缴资本金6,000万元成立海南保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进资产注入和信用评级,与扶贫开发公司、城投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构建我县多元投融资平台,助推保亭产业转型升级。

垦地融合取得新进展。构建垦地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垦地融合发展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一体化思维深入推动垦地在体制机制、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融合发展,打造垦地融合“保亭样本”。

(四)聚焦纾困惠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应享尽享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部分税费,继续落实增值税降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缓缴耕地开垦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应兑尽兑各类惠企政策。印发《保亭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聚焦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扩大投资、融资支持与制度创新等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投入729万元支持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5G行业建设运营等。投入159万元支持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助推县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124万元,受惠商户149家。

应贷尽贷扩大金融服务。打好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组合拳”,追加脱贫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500万元,投入38.32万元打造征信赋能乡村振兴新引擎,发放农民小额贷款4696笔36,878.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71.96%,兑付贴息资金1,177.38万元3558户。制定《关于优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支持设立助保贷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1,00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420万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放助保贷贷款32笔2,501.90万元,存量贷款余额43笔4,429.65万元,兑付贴息资金和奖励金16.6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笔1,668万元,存量贷款余额114笔2,421.26万元,兑付贴息资金60.60万元。

(五)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乡村振兴更富活力。农林水支出81,776万元,安排衔接资金20,61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其中投入11,73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产业占比达到56.9%。发放耕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生态直补等农业补贴3,127万元。拨付15,405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教育文化更提品质。教育支出50,265万元,重点支持乡村同步课堂、合作办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等教育事业,全力保障教学综合楼建设、校舍建设及设施建设等教育工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74万元,积极支持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文旅事业,大力推动保亭文化守正创新,打造“悦动保亭”夜生活文化、红毛丹文化节、全国群众健身登山大会,非遗项目、文化博物馆和黎苗族文创基地等文化品牌,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

医疗健康更添温度。卫生健康支出41,740万元,投入4,785万元保障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投入14,073万元,支持安康医院改扩建、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院提升项目建设、县疾控中心建设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出彩。节能环保支出31,569万元,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赤田水库流域、陵水河流域综合、“六水共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用于县城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县城垃圾处理及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支持什东与水贤生态搬迁,严格实施“禁塑令”,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菜篮子”项目建设更加惠民。实施平价菜保供行动,统筹安排“菜篮子”建设资金1,387万元,用于菜价补贴、铺面摊位租赁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蔬菜种植补贴,投入386万元用于毛感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投入650万元用于蔬菜种植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504万元用于毛感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什玲镇农贸市场建设。推广实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478万元,赔付648万元,有效平抑菜价。

(六)积极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内部机构改革。聚焦能力提升建设,打造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干部队伍,通过高效整合内设机构,构建大股室提升行政效率,开展干部队伍交流轮岗和AB岗轮岗,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彻底解决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创建“123”服务机制,搭建“保亭财政”线上学习平台等,解决能力硬需求问题。

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步伐。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推进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81个预算单位54项非税缴费实现线上收费、结算、开票,累计开具票据84万张2.04亿元。全县144个预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86家预算单位实施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率达到90%,开展9个乡镇42个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抽查工作,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工程等13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总体来看,2022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发展短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很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分配慢、支出慢;预算绩效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预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能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服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站位,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厘清财政预算职能,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保持县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建设“三区三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原则,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考虑经济运行、财税体制改革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实际情况,预计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

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保障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需求、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按以下原则安排:

1.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将各类资金纳入财力总盘子统筹安排,对于符合用途的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规模资金,支持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增重点工作。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厉行节约落实到预算编制中,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5%,“三公经费”压减3%,从严控制会议、培训、差旅、误餐等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先导作用,预算项目库必须编报绩效目标,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衔接,持续推进绩效公开和监督,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4.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打破支出预算固化格局,进一步削减县级二分指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共安排二分指标47,791万元,减少21,547万元,下降31%。

(三)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编制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6,07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98万元,增长15%(包括:税收收入28,126万元,增长99.25%;非税收入19,472万元,下降28.54%);转移性收入238,478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75万元,减少7,04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目前下达数比上年减少,按实际下达数额编制预算],下降27.06%(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5,38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24万元)。

全县地方可用财力272,536万元,包括:税收收入28,126万元,非税收入19,472万元,返还性收入8,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2,2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24万元;减体制上解支出13,669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081万元后,实现综合财力254,786万元,相比2022年的282,630万元减少27,844万元,下降1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编制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6,07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105万元,下降20.55%;预备费3,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19万元;转移性支出13,752万元,下降57.03%(包括:上解支出13,669万元;年终结转83万元)。主要有:

保基本民生40,146万元,用于保障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等;

保工资82,1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性经费、离休费、遗属生活费等;

保运转13,53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综合事务支出等;

上级专项资金73,148万元,主要用于指定用途的赤田水库流域综合治理、公路养护、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城乡养老保险等对口安排支出;

预留二分指标22,750万元,主要用于债券还本付息、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县级配套、农场属地化改革补助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0,47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3,872万元,增长79.28%(包括: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5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6,60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0,47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66,347万元,增长50.44%,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3,206万元、专项债券项目支出10,000万元(三道净水厂扩建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4,000万元,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升级改造项目4,000万元,三道镇客运站建设项目2,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5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48万元;年终结余58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共7个险种。预算总收入185,511万元,总支出184,090万元,本年结余1,4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39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990万元,支出105,990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4,409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87万元,支出3,328万元,当期结余2,759万元,滚存结余26,01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04万元,支出16,842万元,当期结余-1,339万元,滚存结余4,39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989万元,支出30,989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1,13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347万元,支出24,347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2,02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09万元,支出708万元,当期结余1万元,滚存结余191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86万元,支出1,886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229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我县共有7家县属国有企业正常经营,实现营业收入2,623万元,利润总额-865万元。截至11月底,3家企业均处于亏损状态,从企业运营状况来看,我县国有资本总体规模较小,收入规模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2023年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2023年财政工作措施

1.坚持开源节流,统筹各类财力保障。强化收入征管和执行分析,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财力增长。落实落细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财源税源。继续实施向上争取资金激励机制,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地债转贷资金支持,规范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高标准打造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完善财政收入监管,建立季通报、月调度、周跟踪抓收入机制,压实抓收入职责。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出让进度,夯实土地储备和闲置土地收回工作,探索建立垦区土地合作开发机制,有序推进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力争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摸清政府存量资产家底,扎实推进杏林小区铺面、罚没资产出租出售,缓解公共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常态化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各领域“沉睡”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抓好提前下达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确保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总结、分析2022年支出进度考核经验和不足,完善2023年支出进度考核,激发财政支出积极性。提高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对国家、省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做到“应保必保”,对县级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坚持与财力保障水平相匹配。持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支持乡村振兴和垦地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财政支持。补齐完善公共卫生短板,围绕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保障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提高补助类资金标准,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3.坚持精准施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加强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和监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持续深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开源节流支持稳定经济大盘若干措施》政策,出台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三个园区”建设,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产业等,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增加有效投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多渠道统筹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暂付款化解、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加强债务风险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三保”风险,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库款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直达资金、民生资金检查,确保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5.坚持高效协同,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积极稳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将预算指标账功能模块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预算管理行为全过程监管。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按照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重点抓好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一体化管理工作,为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支持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创造有利条件。强化采购内部风险管控,健全单位需求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切实规范采购行为,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实现最优化资金配置。持续推进财政工作与人大、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附件2: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预算公开表.pdf
附件3:2023年保亭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pdf
附件4:2023年保亭县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pdf
附件5:2023年举借政府债务说明.pdf
附件6:202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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