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008240631/2024-00025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布机构: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发展战略机遇期,积极防范重大风险,坚定不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克服减收增支困难,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面落实“三区三地”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9,850万元,增长6.2%(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下同),为预算(与预算调整数相比,下同)的128.9%。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29万元,增长15.9%,为预算的100.7%(包括:税收收入25,692万元,增长82%,为预算的91.3%;非税收入22,237万元,下降18.4%,为预算的114.2%);
地债转贷收入14,2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5,000万元,再融资9,200万元);
转移性收入337,721万元,增长3.3%,为预算的135.9%(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1,932万元,增长12.5%;上年结余收入8,565万元,下降44.3%;调入资金2,700万元,增长27.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24万元,下降40.4%)。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850万元,增长6.2%,为预算的128.9%。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072万元,增长2.3%,为预算的121.9%(主要支出科目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80万元,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12,591万元,增长13.9%;教育支出52,139万元,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37万元,增长16.4%;卫生健康支出39,950万元,下降4.3%;节能环保支出17,934万元,下降43.2%;城乡社区支出21,410万元,增长43%;农林水支出84,941万元,增长3.9%;交通运输支出6,617万元,下降35.1%;住房保障支出12,213万元,增长27.4%;债务付息支出2,928万元,增长2.5%);
债务还本支出10,419万元(其中再融资9,200万元);
转移性支出44,359万元,增长38.5%(包括:上解支出16,3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00万元,下降62%;年终结余22,458万元,增长162.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131万元,增长2.8%,为预算的71%。其中: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10万元,下降6.5%,为预算的52.2%(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971万元,下降15.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8万元,增长43.3%;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万元,增长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4万元,增长7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73万元,增长87.6%;污水处理费收入466万元,增长78.5%;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4万元,下降20%);
地债转债收入27,041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19,600万元,再融资7,441万元);
转移性收入6,980万元,下降49.7%,为预算的105.7%(包括: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7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6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131万元,增长2.8%,为预算的71%。其中: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048万元,增长6.7%,为预算的62%(包括:农林水支出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50万元,增长13.8%;其他支出19,900万元,下降1.4%;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835万元,增长8.7%);
债务还本支出10,989万元(其中再融资7,441万元);
转移性支出4,094万元,增长29.1%(包括调出资金2,700万元,年终结余1,39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1,473.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4,729.8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743.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8,152.11万元,滚存结余44,895.51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036.96万元,支出102,271.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60.80万元,支出3,283.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170.79万元,支出17,564.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3,827.24万元,支出33,842.3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488.94万元,支出24,893.5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44.85万元,支出961.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43.67万元,支出1,912.30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批准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3,254万元,其中一般债限额89,901万元,专项债限额93,353万元。2023年共筹集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27,177万元,其中:本金21,408万元(其中再融资16,641万元),利息5,769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78,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682万元、专项债务89,805万元,均未超过债务限额。
2023年,我县共向上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1,24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6,64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60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9,6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石带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等。此外省级转贷债券补助我县2,300万元用于乡镇供水项目。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财辅政”理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全力以财政之“进”助力经济发展之“稳”。
(一)多方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超常规提升税收征管频次和力度,组建重点工作组,明确工作重点,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强化重点税源和企业监控,狠抓欠税清理,加快土地增值税清算进度,税收收入相比去年增长明显。
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历年收入清理力度,入库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50,347万元,确保非税收入真实性。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加快闲置资产处置变现,国有资产(资源)有偿收入11,298万元。加快已批未供土地“招拍挂”进度,全力推动土地出让工作,筹集资金弥补财力缺口。
向上争资再添新绩。快速响应强化政策研究力度,发放新版《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手册》,扩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为特定领域增资赋能。聚焦精准发力,与三亚、五指山等四个市县联合开展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谋划包装了什玲镇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项目等6个子项目,争取到本年度中央资金6,510万元。在专项债项目谋划和涉农资金支出等方面多点突破,在高质量考核奖励2亿元基础上,争取到专项债券资金1.96亿元,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省级转贷补助资金0.23亿元;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较快,获得调增资金1,486万元。
盘活存量高频提速。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激活单位资金支付紧迫感,全年盘活存量资金8个批次,盘活上级结转结余、实有账户、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等91,527万元,安排用于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力保障重点
坚持“三保”兜牢兜实。大力保障工资待遇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重点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全年“三保”支出151,744万元。用好中央直达资金。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1,14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6.8%。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458万元、债券资金23,400万元、县级资金33,171万元,共计85,029万元保障战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漫水桥和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171万元,支持安康医院改扩建项目、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提升改造等项目,助力城市医疗品质提升,支出10,836万元,支持污水处理、石带水厂建设、田滚河生态修复、老旧小区改造、人才房建设等项目,支出16,607万元。
(三)用好财政政策,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专项债券再上新台阶。抢抓增量窗口期,加大专项债谋划力度,成功入库财政部项目库29个,申报资金需求12亿元,省财政厅批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9,600万元,其中成功发行境外债6,700万元。
国企改革呈现新亮点。首批高质量盘活资产25个项目2.63亿元资产注入海南保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5个项目1.09亿元经营性资产注入筹备工作正在推进,助推保亭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基金取得新突破。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推进财政金融联动,我县首只产业引导基金——海南省保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正式成立,为加速十大特色产业聚集壮大奠定基础。
(四)聚焦纾困惠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应享尽享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部分税费,继续落实增值税降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缓缴耕地开垦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应兑尽兑各类惠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投入127万元支持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5G行业建设运营等。投入152万元支持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助推县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将经营性资产20间商铺采取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委托给海南保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并按净收益的50%分配委托管理费,以此增加县属国有企业的收入。
应贷尽贷扩大金融服务。打好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组合拳”,投入38.32万元打造征信赋能乡村振兴新引擎,发放农民小额贷款4921笔43,534.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68.70%,兑付贴息资金3986户1,310.99万元。追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200万元,支持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620万元、助保贷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1,008万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放助保贷贷款52笔3,418万元,存量贷款余额77笔6,863.61万元,预拨贴息资金52.76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笔1,252万元,存量贷款余额152笔3,060.03万元,兑付贴息资金125.97万元。
(五)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乡村振兴更富活力。农林水支出84,941万元,安排衔接资金21,831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其中投入12,473万元用于产业发展,产业占比达到57.13%。发放耕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生态直补等农业补贴1,899万元。拨付17,273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教育文化更提品质。教育支出52,139万元,重点支持合作办学、学生营养膳食等教育事业,全力保障教学综合楼建设、校区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教育工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49万元,积极支持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全民健身器材补短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文旅事业,大力推动保亭文化守正创新,打造嬉水节、红毛丹文化节、全国群众健身登山大会,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非遗项目、文化博物馆和黎苗族文创基地等文化品牌,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
医疗健康更添温度。卫生健康支出39,950万元,投入7,158万元保障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投入12,949万元支持安康医院改扩建、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改造、县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县疾控中心建设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出彩。节能环保支出17,934万元,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赤田水库流域、陵水河流域、毛拉洞水源地保护、绿色高效农业,用于三道社区环境卫生智慧化管理、三道社区垃圾处理及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严格实施“禁塑令”,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菜篮子”项目建设更加惠民。实施平价菜保供行动,统筹安排“菜篮子”建设资金3,350.9万元,用于菜价补贴、铺面摊位租赁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蔬菜种植补贴,其中,投入1,586.7万元用于各乡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投入147万元用于蔬菜种植基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实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782.9万元,赔付841.7万元,有效平抑菜价。
(六)积极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内部人员组合。聚焦能力提升建设,新老干部强化交流,调整人才、业务骨干和新招录公务员共计16人次到各业务股室、国资中心,提升个人综合业务水平,增强重要核心部门及岗位人员力量。通过重点工作小组、预算编制传帮带小组等多种形式,助力青年干部业务快速成长,重燃老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解决能力硬需求问题。
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步伐。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经常性项目目录,建立常态化预算项目库储备管理,压缩行政成本,规范预算编制。改革年度预算编制方式,全面对接省财政预算编制模式。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高度重视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深挖存量资金潜力,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原则,并且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政府性债务情况等,不断推动绩效管理工作争先进位,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发展短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很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缺口大;预算绩效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预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能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服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站位,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厘清财政预算职能,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保持县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建设“三区三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原则,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考虑经济运行、财税体制改革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实际情况,预计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
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保障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需求、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按以下原则安排:
1.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将各类资金纳入财力总盘子统筹安排,对于符合用途的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规模资金,支持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增重点工作。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厉行节约落实到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规模,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0%,结合实际统筹安排2024年“三公”经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先导作用,预算项目库必须编报绩效目标,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衔接,持续推进绩效公开和监督,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4.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打破支出预算固化格局,进一步削减县级二分指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共安排二分指标28,895万元,减少19,497万元,下降40%。
(三)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6,18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18万元,增长15%(与2023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包括:税收收入28,776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26,342万元,增长18.5%);债券转贷收入10,586万元,下降25%;转移性收入290,484万元,下降14%(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3,4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436万元)。
全县地方可用财力330,191万元,包括:税收收入28,776万元,非税收入26,342万元,返还性收入8,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2,8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3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00万元,上年结转21,436万元,债券收入10,586万元;减去体制上解支出13,669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367万元后,实现综合财力330,152万元,相比2023年的286,188万元增加43,964万元,增长1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编制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6,18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463万元,下降4.5%;预备费3,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32万元,下降9.5%;转移性支出13,793万元,下降69%(包括:上解支出13,669万元、年终结余124万元)。主要有:
保基本民生48,950万元,用于保障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等;
保工资91,1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性经费、离休费、遗属生活费等;
保运转6,05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
上级专项资金100,418万元,主要用于指定用途的赤田水库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城乡养老保险等对口安排支出;
预留二分指标24,023万元,主要用于债券还本付息、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县级配套、农场属地化改革补助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18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3,147万元,增长124.6%(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9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收入57,5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2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9,238万元,转移性收入3,80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6,18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87,942万元,增长86.9%,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1,151万元、农林水支出435万元、专项债券项目支出22,200万元(具体项目省财政厅暂未分配)、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3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822万元;年终结余42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共7个险种,除工伤保险统一收归省级编制基金预算,其余6个险种仍由各市县编制基金预算。预算总收入191,613.96万元,总支出189,127.86万元,本年结余2,486.1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4,895.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381.6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805.05万元,支出103,805.05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12,523.7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12.44万元,支出3,649.96万元,当期结余3,262.48万元,滚存结余29,25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42.59万元,支出18,518.97万元,当期结余-776.38万元,滚存结余3,716.3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6,105.04万元,支出36,105.04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1,395.4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630.85万元,支出24,630.85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352.2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县级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均已销户,基金结余上缴省级,由省级统一管理,收支数据在省级基金预算体现,因此市县一级报表无数据;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17.99万元,支出2,417.99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滚存结余136.84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2023年我县共有7家县属国有企业正常经营,实现营业收入4,139万元,利润总额-438万元。截至12月底,3家企业(保发控、源泽水业、菜篮子)均处于亏损状态,从企业运营状况来看,我县国有资本总体规模较小,收入规模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7家国有企业财务数据未纳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由于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5万元,因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仅体现该笔转移性收入。
(四)2024年财政工作措施
1.坚持开源节流,统筹各类财力保障。强化收入征管和执行分析,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财力增长。落实落细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财源税源。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地债转贷资金支持,规范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高标准打造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完善财政收入监管,建立季通报、月调度、周跟踪抓收入机制,压实抓收入职责。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出让进度,夯实土地储备和闲置土地收回工作,探索建立垦区土地合作开发机制,有序推进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力争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摸清政府存量资产家底,扎实推进杏林小区铺面、罚没资产出租出售,缓解公共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常态化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各领域“沉睡”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抓好提前下达2024年地债转贷资金,确保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总结、分析2023年争取上级资金不足,完善2024年工作机制,激发财政支出积极性。坚持年中盘活存量资金,将年中上级下达、实有账户盘活、上级结转等资金50%以上用于闭合基建项目缺口。提高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对国家、省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做到“应保必保”,对县级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坚持与财力保障水平相匹配。持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支持乡村振兴和垦地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财政支持。补齐完善公共卫生短板,围绕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保障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提高补助类资金标准,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3.坚持精准施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加强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和监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推动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业务良性发展,加快推进“一个园区”建设,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增加有效投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多渠道统筹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暂付款化解、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加强债务风险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三保”风险,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库款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直达资金、民生资金检查,确保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5.坚持高效协同,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积极稳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将预算指标账功能模块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预算管理行为全过程监管。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按照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重点抓好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一体化管理工作,梳理委托第三方业务、通讯网络等业务费用,明确绩效考核目标,评价历年资金使用绩效,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强化采购内部风险管控,健全单位需求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切实规范采购行为,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实现最优化资金配置。持续推进财政工作与人大、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附件1: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的议案.pdf
附件2: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预算公开表.pdf
附件3:2023年保亭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pdf
附件4:2023年保亭县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pdf
附件5:2023年举借政府债务说明.pdf
附件6:202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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