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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预算

索  引  号:fzggwyh/2025-00015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发布机构:



2025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预算










第一部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做好本县市场摊位开发审批、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收取市场摊位、卫生费,监督市场上的一切交易活动,制止、打击违法交易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县市场物业中心单位本级,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4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79.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9.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79.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0.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02万元,占7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万元,占6.45%;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占8.68%;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占3.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1万元,主要是2025年新增预算项目“原征拆失地农民公益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事业基本养老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职业年金预算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事业医疗预算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8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1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次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次经费预算。

(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市场物业中心(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604.23万元。

七、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04.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23万元,占总收入29.66%其他收入425万元,占总收入70.3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4.64万元,主要是2025年其他收入增加。

八、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04.2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5万元,占20.58%;项目支出479.89万元,占79.4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6.64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04.23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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