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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保亭县“安居有礼·惠享保亭”促消费活动消费券参与主体及平台的公告

索  引  号:fzggwyh/2025-00085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保亭县“安居有礼·惠享保亭”促消费活动消费券参与主体及平台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激活消费市场,同时结合我县打造全域放心消费活动工作,持续创优消费环境,计划开展2025年保亭县“安居有礼·惠享保亭”促消费活动,针对“派发电子消费券”板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主体及发放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 活动概况

针对202561-2025831日期间,在保亭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安居房)的购房者发放价值3000元的消费券,计划共投入150万元,具体活动内容以最终印发版活动方案为准

二、征集主体类型

在保亭县实际经营的贸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消费券发放平台

三、报名条件

(一)保亭县内依法依规从事商品贸易的经营主体或活动平台。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交易明细等。

(四)入选的主体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五)参与主体需及时配合活动承办单位聘请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提交相关平台审核资料。

特别说明:活动开展过程中优惠部分的金额可能会延迟到账,请各参与主体知悉。

四、报名材料

(一)贸易企业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2.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2024年全年营业额及20251-5月份营业额相关佐证材料

5.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图片

6.目前各类商品售价清单

(二)活动平台

活动平台需提供相关平台简介概况含功能以及成功案例等信息

说明:2025年参与过保亭县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商户只需提交承诺书及商品售价清单即可;参与过的平台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名,无需重复提交平台简介资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7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报名资料纸质版请于截止日期前交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亭县城保兴西路168号)310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丹 0898-83661186(可工作日电话咨询)。

六、名单公示

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最终确定新增的参与主体及平台。


附件:1.申请表

2.承诺书

      



附表1:申请表.wps
附件2:商家承诺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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