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开征集“红动保亭·丹味畅享”消费季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索 引 号:fzggwyh/2025-0008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红动保亭·丹味畅享”消费季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为有效拉动旅游消费、推动红毛丹“走出去”并活跃县域消费氛围,根据《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丹火红丰收季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红动保亭·丹味畅享”消费季活动。现公开征集相关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拟定7月开展,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红毛丹促消费活动。线上联动电商企业打造保亭应季水果专场,拓宽销路,增加红毛丹知名度;线下联合保亭餐饮企业推出赠送红毛丹水果礼盒活动,激发消费活力,提升红毛丹等县域特色产品热度。
1、开展保亭应季水果红毛丹、百香果、榴莲等线上促消活动,通过满减活动拉动产品销售总量,增加品牌知名度。
2、在保亭县域内相应餐饮饭店消费达一定额度后,可在店内免费领取提货券1张(提货券由县发展改革委制作),凭借提货券(需加盖县发展改革委及相应餐饮店公章后有效)及消费小票可到相应红毛丹销售点领取红毛丹好礼活动(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二)领取方式
1、线上活动领取方式:消费者在商家的抖音、微信视频号等购物平台领取优惠券进行消费,领券后至活动时间截止前(即7月18日23:59前)有效。活动期间,每个优惠力度同一用户一个购物平台限领取1张。一笔订单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线下活动领取方式:消费者凭借提货券及相应消费小票可到相应地点领取红毛丹礼盒,一张提货券只能兑换一次,一次消费只能领取一张提货券。提货券兑换时间截至2025年8月3日。
3、承兑方式:游客凭借红毛丹礼盒券和餐饮消费小票到相应红毛丹供应商销售点领取相应红毛丹礼盒。后期县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红毛丹供应商提供的红毛丹礼盒券和消费小票以及签领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承兑。
二、征集经营主体类型
保亭县内相关电商、餐饮店、红毛丹供应商等经营主体。
三、报名条件
(一)保亭县内依法从事电商、餐饮业、红毛丹销售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同一经营主体从事多个领域,可以多个领域都报名参加,报名资料请分开提供。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交易明细等。
(四)入选的经营主体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活动宣传推广。
四、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二)承诺书(见附件)
(三)营业执照
注:2025年参加我县各类促消费活动的餐饮店只需提交承诺书即可。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下午17:30,逾期送达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报名资料纸质版请于截止日期前交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310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1094405351@qq.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义雪 0898-83661186。
六、名单公示
县发展改革委根据经营主体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名单。
七 、其他要求
电商、餐饮业经营主体需配合县发展改革委的工作业务指导,红毛丹供货商需具备稳定供货能力且品质保证。
附件:1.申请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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