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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黎福叁)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092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1022000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黎福叁 申请继承不动产保亭县芙蓉小区1幢608号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波、黎福叁

不动产坐落:保亭县芙蓉小区1幢608号房

土地/房屋性质:划拨/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  119.1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98-83669864    

                        公示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3日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黎福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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