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黎福叁)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092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是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1022000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黎福叁 申请继承不动产保亭县芙蓉小区1幢608号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波、黎福叁
不动产坐落: 保亭县芙蓉小区1幢608号房
土地/房屋性质: 划拨/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 119.1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98-83669864
公示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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