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聘请第三方对2宗项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作补偿评估的公告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289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聘请第三方对2宗项目的青苗及地上
附着物作补偿评估的公告
为做好2宗项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聘该2宗项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评估单位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一:BT-2012-21号地块位于保亭县西环路西侧,项目名称为仙岭郡,用地总面积3.9052公顷。2010年-2011年期间,在前期开发过程中,由用地意向企业(海南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该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2014年11月,海南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向县政府申请返还其垫付的征地补偿款571.6723万元,但由于该地块现已完全平整并已建起住宅楼,征地前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已不存在,而且征地补偿材料不齐全,县政府对该公司申请的571.6723万元征地补偿款无补偿依据,无法核算返款金额。
项目二:梦圆养生谷项目位于保亭县响水镇毛岸村委会番赛村,项目内建有36栋建筑,占地面积4843.69平方米。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清除,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材料不齐全,无法具体确定补偿种类、数量,无法核算具体补偿金额,需聘请第三方对梦圆养生谷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评估,并出具补偿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现需聘请第三方分别对上述2宗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评估,并出具补偿评估报告作为补偿返款依据。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
(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三)近三年未被省、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不良通报。
(四)选聘条件以报价、资质、经验和业绩等条件综合考虑。
四、报名材料及其他事宜
(一)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受理)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项目报价单、项目收费依据等资料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报名。项目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复印件须盖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8096。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898-8366322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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