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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C07-07-05用地规划指标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490 分  类:规划计划;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9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C07-07-05用地规划指标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建立健全保亭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基层教师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及本地居民住房问题,2021年2月2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2021年至2035年五年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3500套,其中2022年计划动工建设BT-2021-12地块项目建设不少于1133套,BT-2021-12地块选址位于保亭中心城区南环路南侧。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论证BT-2021-1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C07-07-0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62公顷(9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6,建筑限高未控制,绿地率≥35.2%,建筑密度≤21.32%。 结合论证地块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规模需求分析及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并考虑集约利用土地, 需将论证地块容积率≤1.86修改为≤2.5。

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BC07-07-0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6.62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高度≤45m,配建停车位≥1378个,该地块仅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1710日至此2021810日)

2.公示地点: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baoti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872818197@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资规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83669632  联系人:李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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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9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C07-07-05用地规划指标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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