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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547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选聘一家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

一、 法律顾问服务周期:365日历天(一年)。

二、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一)律师事务所应指派1名律师

固定负责我局工作,该律师应该具备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近3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或处罚。(二)负责涉及我局法律案件的应诉、上诉工作,作为我局代理律师出庭;(三)协助起草法律法规、法律风险评估或论证、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及修改、法律培训、主持调解、律师见证、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项目咨询等。(四)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的时限要求:日常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为3个日历天,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5个日历天,重大、复杂问题可适当延长。(五)遇到临时紧急事宜,当天应指派律师协助处理。(六)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本次选聘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需在海南司法部门备案(注册),并已通过2020年度年检。所委派的常年法律顾问须为取得国家律师资格A证的专职律师。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费用:本服务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1)律所简介以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荣誉等;(2)律所拟指派的法律顾问成员介绍、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有关荣誉等;(3)律所近期业绩,特别是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4)拟提供的服务内容;5)服务费报价(必须密封);(6)应聘团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7)其他有关情况;(8)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请符合报名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派人携带报名材料到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面)4楼办公室报名,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电话、邮箱等方式报名。

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7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3976068917或0898-83663228;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880893405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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